北京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校本部)

 

北京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校本部)
  • 熱烈歡迎申請和報考北京大學2013級碩士研究生!

    我校2013年招收碩士研究生將按照“推薦免試”和“報名考試”兩種方式錄取。

    一、推薦免試

    2013年我校將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規定,通過“推薦免試”方式接收全國重點大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入學。含學術型碩士生、專業學位碩士生、碩博連讀生以及“直博生”(擬錄取的“直博生”按我校博士生報名辦法辦理報名手續,招生人數見博士生招生專業目錄)。具體辦法如下: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獲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全國重點大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二)、申請材料

    1、北京大學2013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申請表(下載)2份;

    2、北京大學2013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個人陳述(下載)1份;

    3、北京大學2013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專家推薦信(下載)3封,即需要3位專家分別推薦,且密封並在封口騎縫處簽字;

    4、本科階段成績單1份,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後,裝入自備信封密封,並在封口騎縫處加蓋教務處公章;

    5、獲獎證書複印件各1份;

    6、國家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或TOEFL成績、或GRE成績等體現自身英語水平的證明1份;

    7、寫好申請人通訊地址及郵政編碼的信封3個;

    8、申請免試攻讀我校碩士研究生,須由所在學校提供推薦指標,並由其教務處提供申請人獲得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證明信,須加蓋教務處公章,否則申請無效。

    此外,申請人還可提交體現自身學術水平的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

    北京大學本校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攻讀本系研究生須提交如上1、2、6三項各一份,外校同學及本校跨院系申請的同學須向所申請院系研究生教務辦公室提交以上全部申請材料。

    (三)、申請辦法

    1、提交申請材料

    (1)有意者請訪問北大研究生院網頁(http://grs.pku.edu.cn/zsxx/sszs/tjms/)或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網,查閱招生專業目錄、下載申請表格。並於2012年9月20日之前,將填好的全部申請材料(統一使用A4紙)裝入自備的信封,直接寄(或送)達所報考的學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務辦公室,郵政編碼爲100871。過期不再接受申請。全部申請材料一經收到,恕不退還。申請材料中,正式成績單以及具有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證明信(如確有困難)可延至2012年10月上旬補交。

    (2)申請免試我校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攻讀專業學位的同學,請按照相關專業的招生簡章和選拔辦法申請。

    (3)爲做好推薦免試研究生基本信息的採集工作,我校將開通北京大學2013年推薦免試研究生網上申報系統(網址:http://yjsy.pku.edu.cn:8080/students)。申請推薦免試研究生的同學,除按照以上要求向院系提交各項申請材料外,還需登錄網上申報系統提交本人的基本信息。具體安排請見網站的有關通知。

    (4)申請免試攻讀我校醫學部下屬各院系免試生的同學,請將相關材料直接寄往北京大學醫學部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地址爲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8號,郵政編碼爲100083,聯繫電話爲(010)82802338。

    2、經各學院(系、所、中心)招生委員會對申請材料初審後,將於2012年9月下旬之前,通知通過初審的申請人來參加差額複試。

    3、通過複試並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薦免試碩士生,還須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學校教務處(或學生處)領取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簽發(加蓋公章)的推薦免試碩士生報名表,並在規定的時間到所在學校指定的報名點辦理正式報名手續,未辦理正式報名手續的同學不能錄取。

    (四)、初取公示

    申請人必須保證提交的申請表和其它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我校將在複試結束後在10月中下旬對擬初取免試研究生張榜公示,屆時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院或各院系網頁查閱相關信息。如果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將取消申請人免試資格。

    (五)、資格複審及錄取

    在發出錄取通知書之前,將對獲得初取資格的免試生,按以下要求進行資格複審,通過者方可被錄取,未通過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由學生所在學校本科教務部門按本科學籍管理規定辦理相應手續。

    1、完成本科培養方案規定的所有課程及實踐環節(含畢業論文或實習)的學分要求;

    2、畢業論文或實習成績應在“良”以上;

    3、取得初取資格後,本科必修、限選及公選課程不得出現不及格;

    4、自取得初取資格至入學報到之日未受過任何處分。

    二、報名考試

    (一)、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統一考試,須符合下列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一般應有學士學位;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211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一般應有學士學位;

    (3)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4)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391日)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只能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

    (5)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3、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須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表一篇以上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署名前2位),通過初試後,須加試兩門本科專業基礎課,部分專業還將加試實驗等科目;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週歲;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6、參加專業學位考試考生的報考條件,詳見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網頁上(http://grs.pku.edu.cn/zsxx/sszs/zyxwzsjz/)所公佈的相關簡章。

    (二)、報名辦法

    1、考生報名前應仔細覈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考生的資格審查將在複試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報名採取網上提交報考信息的方式。具體報名方式、時間、地點請於9月下旬見北大研究生院網頁。

    3、報名費:按北京教育考試院規定收取。

    (三)、初試時間

    初試時間爲201315日至6日。招生院系、專業、研究方向、考試科目、招生人數及相關說明請見招生專業目錄。

    (四)、複試安排

    複試時間一般在3月下旬,具體說明如下:

    1、參加初試並獲得複試資格的考生,應在複試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網頁下載相關表格,按規定時間提供可以證明自身研究潛能的各種材料,包括攻讀研究生階段的研究計劃、學校正式成績單、科研成果等。

    2、報考考生的資格審查將在複試階段進行。

    3、我校採取筆試、口試或兩者相兼的方式進行差額複試,以進一步考察學生的專業基礎、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動手能力等。

    4、參加複試的同學一般應達到複試分數線。

    5、除專業目錄規定或特別說明外,複試人數一般爲招生規模的120%左右。對於複試階段進行專業課筆試的學科專業,複試人數將適當增加。

    6、複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複試成績及格者能否錄取,以考生的總成績名次爲準。總成績包括兩部分,即初試成績和複試成績。複試成績佔總成績的權重一般在30%50%的範圍內。

    7、具體差額比例和初試、複試成績所佔權重由各院系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狀況在複試前確定。對於經過初試和複試仍不能確定是否錄取的考生,我校將進一步組織複試。

    8、參加複試考生需繳納複試費,複試費標準按北京教育考試院規定執行。

    三、健康檢查

    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醫院爲北京大學校醫院。體檢標準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四、學習年限

    我校新聞與傳播學院、國際關係學院、經濟學院、光華管理學院、法學院(除法律碩士)、信息管理系、政府管理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碩士生的基本學習年限爲2年。其它院系、學科、專業,除專業目錄特殊說明外,基本學習年限爲3年。

    五、畢業就業

    人事檔案不轉入學校的研究生,畢業後應回原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學校不負責就業。如原爲在職人員,在學習期間發生原單位由於撤消、合併等原因不能接收,由學生自謀職業。其他研究生按國家和學校有關就業政策辦理。

    六、碩士轉博

    凡錄取爲我校碩士研究生的同學,可在入學之後根據我校各學院(系、所、中心)規定申請碩博連讀,人數、比例、學習年限和選拔辦法由各學院(系、所、中心)決定。

    七、獎助學金

    1、學校設立的學業獎學金參考標準爲:

    基本學習年限爲2年的碩士生一等獎學金27900/年,二等獎學金23100/年,三等獎學金13500/年。其中含生活費部分和衝抵學費部分(學費13500/年)。

    基本學習年限爲3年的碩士生一等獎學金24400/年,二等獎學金19600/年,三等獎學金10000/年。其中含生活費部分和衝抵學費部分(學費10000/年)。

    2、各學院(系、所、中心)參考上述標準自行制定獎學金設置和評定辦法,並實行動態評審。

    3、北京大學碩士研究生(專業學位研究生、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的研究生、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外國留學研究生以及其它經特別說明的研究生教育項目招收的研究生除外)獲得獎學金的平均覆蓋面一般不低於90%

    4、學校針對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設立獎優性質的“科學實踐創新獎”(醫學部、軟件與微電子學院、深圳研究生院另行各自制定)。標準爲10000//學年,每年的獲獎人數比例佔全校專業學位研究生的10%左右。

    5、除專業學位研究生、外國留學研究生以及其它經特別說明的研究生教育項目招收的研究生按其招生簡章繳納學費以外,各年度未獲得獎學金的同學,也須按上述標準繳納學費。

    6、各學院(系、所、中心)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助研、助教、助管崗位,根據崗位工作發放津貼。

    7、有關獎助學金具體規定參見研究生院獎助辦網站(http://grs.pku.edu.cn/jzgz/wjhb/)。

    八、學生住宿

    1、2013年我校繼續實行住宿收費制,住宿費用自理。

    2、除在軟微學院和在深圳就讀的同學外,其它專業學位研究生、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的研究生以及其它經特別說明的研究生教育項目招收的研究生,住宿及其費用自理,學校不提供住宿。

    3、屬於“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援疆學科建設計劃”、“新疆研究生培養基地計劃”、“北京大學與中國工程物理研究院校院合作計劃”招收的研究生,學校可以協助安排住宿,費用自理。

    九、調劑錄取

    1、我校各院系內各招生專業名額可根據生源情況相互調劑。

    2、我校努力協助達到教育部複試分數線及相關要求,而由於本校名額所限未能錄取的考生調劑其他單位。

    十、違紀處罰

    如發現考生有申報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它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爲,我校將通知其所在單位,並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十一、招生諮詢

    北大碩士生招生專業目錄及有關注意事項、可在北大研究生院招生網頁(http://grs.pku.edu.cn/zsxx/sszs/shuozsjzjml/)查詢;諮詢熱線(01062751354、(01062756913、(01082802338(醫學部)。免試生諮詢電子郵件爲[email protected],應試生諮詢電子郵件爲[email protected]。醫學部電子郵件爲[email protected]

    北大研招辦對外諮詢時間爲每週一至週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及週五上午,辦公地點爲北京大學紅二樓2102房間(郵政編碼爲100871),歡迎廣大考生來函來訪。

    十二、其他事項

    1、北京大學醫學部及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獎助學金和住宿等具體事宜請詳見其招生簡章。

    2、如在2013招生年度國家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並及時予以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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