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structor不能被繼承,所以Constructor也就不能被override。每一個類必須有自己的構造函數,負責構造自己這部分的構造。子類不會覆蓋父類的構造函數,相反必須負責在一開始調用父類的構造函數。
Java在構造實例時的順序是這樣的:
1、分配對象空間,並將對象中成員初始化爲0或者空,java不允許用戶操縱一個不定值的對象。
2、執行屬性值的顯式初始化
3、執行構造器
4 、將變量關聯到堆中的對象上
而執行構造器的步驟有可以分爲以下幾步:
1、Bind構造器的參數
2、如果顯式的調用了this,那就遞歸調用this構造器然後跳到步驟5
3、遞歸調用顯式或者隱式的父類構造器,除了Object以外,因爲它沒有父類
4、執行顯式的實例變量初始化(也就是上邊的流程中的第二步,調用返回以後執行,
這個步驟相當於在父構造器執行後隱含執行的,看樣子像一個特殊處理)
三、構造器不可被orerride(why)
其實你只需要記住一句話:構造器不是方法,那麼用來修飾方法特性的所有修飾符都不能用來修飾構造器(並不等與構造器
具備這些特性,雖然不能用static修飾構造器,但它卻有靜態特性)構造器只能用 public private protected這
三個權限修飾符,且不能有返回語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