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中使用'!important'使屬性值有最高優先級

本文僅作爲工作中的技術歸納和記錄!

.myStyle {
    height: 150px;
    width: 100%;
    font-size: 14px;
}

.myStyle {
    font-size: 12px;
    color: #ccc;
}

以上樣式定義完成後,若html中的class應用myStyle樣式,則font-size: 12px;會得到應用。(別問爲什麼重複定義,應用已有的樣式庫文件如:bootstrap.css時難免需要設置相似的自定義樣式;多人協作時也無法避免)

瀏覽器是Firefox,版本號爲52.2.1 (64 位)。

若要無論屬性定義先後,始終使新定義的屬性有最高優先級,即只要調用myStyle,則font-size: 14px始終應用,css中同樣可以做到。代碼如下:

.myStyle {
    height: 150px;
    width: 100%;
    font-size: 14px !important;
}

屬性值中添加 !important ,可以使屬性擁有最高優先級,類似於z-index。這樣就不用擔心文件的加載順序會影響文件樣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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