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式分類以及六大設計原則

模式分類:
1.行爲型模式:
(8個  書上怎麼就8個呢?不是11個嘛 哈哈哈  我看的可能是本假書)
策略模式
狀態模式
命令模式
中介者模式
責任鏈模式
模板方法模式
觀察者模式
訪問者模式

2.結構型模式:(7個)
裝飾模式
組合模式
適配器模式
外觀模式
代理模式
享元模式
橋接模式

3.創建型模式:(5個)
工廠方法模式
抽象工廠模式
生成器模式
原型模式
單件模式

六大設計原則:
1.單一職責原則:
就一個類而言,應該僅有一個引起它變化的原因。
如果一個類承擔的職責過多,就等於把這些職責偶合在一起了,
一個職責的變化可能會削弱或者抑制這個類完成其他指責的能力。
這種耦合會導致脆弱的設計,當變化發生時,設計會遭受到
意想不到的破壞。

2.開放封閉原則:
軟件實體(類。模塊。函數等)應該可以擴展,但不可以修改。
對於擴展是開放的,對於修改是封閉的。

3.依賴倒轉原則:
抽象不應該依賴於細節,細節應該依賴於抽象高層模塊,
不應該依賴於低層模式,兩者都依賴於抽象。

4.里氏代換原則:
子類型必須能替換掉它們的類型

5.合成聚合原則:
儘量使用合成/聚合將有助於你保持每個類被封裝,
並被集中在單個任務上。這樣的類和類繼承層次會保持較小規模,
並且不太可能增長爲不可控制的龐然大物。

6.迪米特原則:
如果兩個類不必彼此直接通信,
那麼這兩個類就不應當發生直接的相互作用,
如果其中一個類要調用另一類的某一個方法的話,
可以通過第三者轉發這個調用強調類之間的鬆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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