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網(眼)紅的時代丨大家都在說話,誰來當聽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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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網紅”+“直播”非常火爆,都說這是一個“網紅”的時代,不如說是一個“眼紅”的時代。據最不完全統計,好像也許可能沒有哪個時代的人像今天的人這樣“眼紅”。

身邊好多朋友,第一次接觸一個叫“papi醬”的網紅美女時,第一反應是:這也能紅?這……這……這就發財了?這真的值好幾個億?(她這麼紅,我竟然一次也沒有看過他的直播。)

互聯網的生財之道,顛覆了很多人的既有觀念。

什麼誠實勞動、合法經營啦,

什麼工匠精神、精益求精啦,

什麼物美價廉、薄利多銷啦,

……

甚至是什麼用戶思維、用戶體驗(papi醬的用戶體驗不能說差,可是與其據說的“估值”相比,其體驗和估值之比還是很讓人驚人了個大呆)。

究竟這是怎樣一種經濟現象?深層次的道理究竟在哪?今天跟大家分享三點。

一、注意力=錢

這是個老話題,但是很重要,不得不第一個說說。

對於電視臺來說,注意力體現在收視率;

對於報刊雜誌來說,注意力體現在發行量;

對於公衆號來說,注意力體現在點擊數。

收視率、發行量、點擊數的高低,決定了廣告費的高低。

這個道理誰都懂,所以我們今天想說的不是這個。

以前,注意力之所以可以帶來利潤,是因爲注意力背後的那個產品或者服務還是很有價值的。比如羅振宇在優酷的視頻說書,其價值確實令人稱道,很多人藉此學到了不少知識、理念(暫且不論這些知識、理念對你有多大用處,比如基因、進化、預言等等,多學點東西好像不能算是壞事,雖然不一定)。

可是後來,人們開始漸漸拋棄那個叫做“本”或者“根”的東西——價值,直接入手炒作。以前是“看熱鬧不嫌事大”,現在是“製造熱鬧不嫌事大”。熱炒的那個東西有可能就是一團垃圾,可是,只要能帶來短期的注意力(點擊,關注),就算撈着了。

大家可以隨手在網上搜一搜好多所謂“10萬+”的文章,有價值的有多少?如果標題是一句不錯的雞湯,那這篇文章就算比較有良心的了。

所以,不擇手段、比着秀下限地去攫取注意力(點擊),就成了時下流行的“營銷手段”。比如你隨處可見的“三天漲一萬粉!”“100元2千粉!”之類的廣告……我只想問,這是粉嗎?如果真的是“活人粉”,這算是在侮辱粉絲嗎?如果這都是機器註冊的“殭屍粉”,這算是在侮辱辦公衆號人的智商嗎?無語,這其實是在騙自己。

或者換句話說,如果你沒有那個勇氣秀下限,對不起,請你保持好風度,控制住脾氣。眼睜睜看着那些無節操、沒內涵的東西火爆了一遍又一遍,掙了一票又一票,你卻還在苦苦訴說你的產品有多好,你的服務有多好。你不會炒作,不會“營銷”,沒辦法,慢慢來吧。

二、關注“網紅”≈自己“眼紅”≈給網紅送菜

(弱弱地加個註釋:“≈”是“約等於”)

這個約等式還有幾個類似的表述:

每天談互聯網思維的人≈想輕易暴富的人

成天在微信羣裏活躍的人≈時間成本低的草根

“網紅”≈在“眼紅”或“想紅”的人羣中很紅

……

不好意思,以上約等式依然是基於最最不完全統計≈沒有統計。

你當然可以說,關注網紅的還有那些“資本”、炒作高手,比如羅胖。不過,我是視角不是大老闆,而是普通人。

人人都可以做網紅,跟人人都是自媒體一樣,是一句各大平臺製造出來的誘(huang)惑(yan)。

大家都在說話,誰來當聽衆?

大家都在秀,誰來當觀衆?

電視臺有幾百個,你常看的有幾個?常看的節目有幾個?

自媒體更多,你常看的有幾個?他們推薦了上千本“值得讀”的或“必讀”的書,你看了多少?恐怕連羅輯思維語音你都難以堅持聽下來。

網紅,之所以紅,潛臺詞之一就是因爲它“少”。多了,就不叫“紅”。或者說,多了,大家也就都顯得不那麼“紅”了。人人都是自媒體,背後的邏輯是注意力“分散”,價值觀千差萬別;而大佬們掙錢的邏輯,是注意力“集中”,最好只剩下我一個自媒體,其他的自媒體我絕不會去扶持,絕不做分散大衆注意力的事情,那是“自毀形象和利潤”。

所以你也就會明白,爲什麼如此多的人想依附羅胖、藉着羅胖,甚至想得到羅胖支持和幫助,來發展自己的草根們,鮮有成功的。因爲,羅胖不會扶持誰,但是會在你走紅後主動來找你,聯合你。生意人的天性,無可厚非。

這也就是爲什麼羅胖要趕緊抓住papi醬的原因之一:抓住或聯手“少量”網紅,讓自己“紅”得更集中,不給別的網紅突出重圍、吸走注意力的機會。大家的注意力是有限的,關注分散了,羅輯思維也就走向沒落了。所以,一年至少熱炒兩次“網絡大事件”,是羅胖必然要做的事。請對照之前的賣月餅、霸王餐、跨年演講等等。吸引注意力是關鍵,而不是那個月餅有多好吃,演講多麼地有含金量。(很多人罵羅胖,都是從月餅開始的;通過對羅胖演講的深入剖析,得出其本身的理論價值和實踐意義實在不敢恭維)

那麼問題來了:他能“炒熱”一盤菜,是因爲什麼?因爲有廣大網民的送菜。

我只想安靜地聽你說說書,安靜地看看書,行不?可以。但是對於羅胖來說,你安靜,就是他的失敗。你跟着討論、起鬨、參與、衝動,他就嘚瑟了——又創造了一個商業奇蹟。

最近,這種“熱炒”變得更加直(di)接(ji)了:

捐出一塊錢(甚至是一分錢),讓我們共同見證社羣的力量!讓我們草根一起創造奇蹟!誰當網紅,我們說了算!

我只想說——我靠,這是在考驗廣大網民的智商下限嗎?如果這樣也能成功,看來真的是傻子太多,騙子不夠用了!

有廣大網民給人家送菜,是互聯網的生財之道之一。

三、永遠的“螳螂捕蟬,黃雀在後”

模式一:

別人在這兒開了個超市,人流量大了,我可不可以在旁邊開一個擦鞋店?

別人在這兒開了個加油站,車主多了,我可不可以在旁邊開個洗車店?

……

模式二:

別人都想創業,我就搞個創業服務公司,掙那些“想創業”的人的錢;

別人都想辦公衆號,我就開個培訓班,講課、賣資料甚至代理運營,掙那些想當網紅的人的錢;

……

這是最常見的兩種思路。

總之,就是不要一說網紅,你也要去當網紅;一說自媒體,你也要去當自媒體;一說創業,你也要去開公司。

聰明人,總是“蹲在你後面”掙你的錢;而不是擠着去趕時髦、趕潮流。

這個世界根本就不需要那麼多的網紅、自媒體,除非你自甘默默無聞;也沒有那麼多的“業”需要你去“創”。你能踏踏實實幹好一件事情,儘管不是什麼創新、創意,你依然可以在社會很好地立足。切忌浮躁和盲從。忽悠你去錄視頻的,可能就是那幾個視頻網站;忽悠你弄自媒體的,可能就是那些個平臺。你去了,就是送菜,成爲人家業績報表上的一個數字。至於你自己,成功了沒有,發財了沒有,很難說。

當然,如果你真的具備那個素質、有那個本事,就像羅胖,任何平臺都制約不了你的。央視留住羅胖了嗎?沒有。如果你的確那麼厲害,那就奔跑吧!兄弟!

在這個“眼紅”的時代,“網紅”的泡沫還是很大的,網紅的路能走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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