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選擇器的優先級

參考文章:https://www.cnblogs.com/zxjwlh/p/6213239.html

前端的選擇器
選擇器 用法
id選擇器 idName
類選擇 .className
標籤選擇器 p,span
*通配符選擇器 配合其他選擇器來使用
並集選擇器, div,p,body,div,ul,li
後代選擇器空格 div span(div下面所有span)
子代選擇器> h1>strong
緊鄰選擇器+ div+p(div緊挨着的p)
僞類選擇器 link、visited、active、hover、after
屬性選擇器 ^ $ *三種,分別對應開始、結尾、包含

css選擇器的優先級:

  1. 在屬性後面使用 !important 會覆蓋頁面內任何位置定義的元素樣式.!important爲開發者提供了一個增加樣式權重的方法,讓瀏覽器首選執行這個語句
#divName{
    background-color:#eee !important;
}
  1. 作爲style屬性寫在元素內的樣式,內聯樣式,如: style=””,權值爲1000。
<span style="color:#eee"></span>
  1. id選擇器,如:#div,權值爲100
  2. 類選擇器,僞類和屬性選擇器,如.className,權值爲10
  3. 標籤選擇器 權值爲1
  4. 通配符選擇器 權值爲0
  5. 瀏覽器自定義或繼承 無權值

注意:通用選擇器(*),子選擇器(>)和相鄰同胞選擇器(+)並不在這四個等級中,所以他們的權值都爲0。

總結排序:!important > 行內樣式>ID選擇器 > 類選擇器 > 標籤 > 通配符 > 繼承 > 瀏覽器默認屬性

CSS三大特性—— 繼承、 優先級和層疊。
  1. 繼承:即子類元素繼承父類的樣式;
  2. 優先級:是指不同類別樣式的權重比較;
  3. 層疊:是說當數量相同時,通過層疊(後者覆蓋前者)的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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