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經理的職責和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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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職責:

1、基本職責就是確保項目目標的實現,領導項目團隊準時、優質地完成全部工作。
2、與客戶溝通,瞭解項目的整體需求。並與客戶保持一定的聯繫,即時反饋階段性的成果,和即時更改客戶提出的合理需求。
3、制定項目開發計劃文檔,量化任務,併合理分配給相應的人員。
4、跟蹤項目的進度,協調項目組成員之間的合作。
5、監督產生項目進展各階段的文檔,並與QA即時溝通,保證文檔的完整和規範。
6、開發過程中的需求變更,項目經理需要跟客戶瞭解需求,在無法判斷新的需求對項目的整理影響程度的情況下,需同項目組成員商量,最後決定是否接收客戶的需求,然後再跟客戶協商。確定要變更需求的情況下,需產生需求變更文檔,更改開發計劃,通知QA。
7、項目提交測試後,項目經理需瞭解測試結果,根據測試的bug的嚴重程度來重新更改開發計劃。
8、向上彙報。向上級彙報項目的進展情況,需求變更等所有項目信息。
9、項目完成的時候需要項目總結,產生項目總結文檔。

項目經理權利:
1、開發指揮權。項目開發人員的分配和調整。
2、技術決策權。主要是審查和批准重大技術措施和技術方案,以防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
3、申請協作權。項目發展出現不能解決的問題的時候,可以向上級申請協作。
4、考覈成員權。考覈項目組成員,視覺和測試組只考核組長。

必備流程:
1.每天下午5:00――6:00,項目經理召集該項目的相關人員(包括開發人員、美工等)作項目每日總結,內容包括:
(1)    瞭解每個成員的工作進度情況。
(2)    瞭解成員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難,並尋找資源解決。
(3)    成員之間的配合是否協調一致(比如,需要提交的物件沒有按時提交或遺忘等)。
(4)    如有需要,根據當前的進展情況調整項目計劃。
(5)    安排每個成員第二天的工作。
(6)    如果考慮到項目當前的進展狀態可能會導致項目延期,則項目經理有權安排項目組加班,以保證工期。

2.如果項目經理接收到新的需求,則項目經理應該在下午的項目每日總結會上提出,並分配安排工作。除非新來的需求特別緊急或影響到項目組當前正在進行的任務,需要召集項目組成員緊急討論外,否則不應打斷項目組的當前工作。
如果新的需求是在每天下班後接收的,則項目經理應在第二天早上召集項目組成員討論並安排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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