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與this的區別(不知道你就out了)

super和this的異同:


1)super(參數):調用基類中的某一個構造函數(應該爲構造函數中的第一條語句)


2)this(參數):調用本類中另一種形成的構造函數(應該爲構造函數中的第一條語句)


3)super: 它引用當前對象的直接父類中的成員(用來訪問直接父類中被隱藏的父類中成員數據或函數,基類與派生類中有相同成員定義時如:super.變量名super.成員函數據名(實參)


4)this:它代表當前對象名(在程序中易產生二義性之處,應使用this來指明當前對象;如果函數的形參與類中的成員數據同名,這時需用this來指明成員變量名)


5)調用super()必須寫在子類構造方法的第一行,否則編譯不通過。每個子類構造方法的第一條語句,都是隱含地調用super(),如果父類沒有這種形式的構造函數,那麼在編譯的時候就會報錯。


6)super()和this()類似,區別是,super()從子類中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this()在同一類內調用其它方法。


7)super()和this()均需放在構造方法內第一行。


8)儘管可以用this調用一個構造器,但卻不能調用兩個。


9)this和super不能同時出現在一個構造函數裏面,因爲this必然會調用其它的構造函數,其它的構造函數必然也會有super語句的存在,所以在同一個構造函數裏面有相同的語句,就失去了語句的意義,編譯器也不會通過。


10)this()和super()都指的是對象,所以,均不可以在static環境中使用。包括:static變量,static方法,static語句塊。


11)從本質上講,this是一個指向本對象的指針,然而super是一個Java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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