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公司在CAN協議基礎上提出了數據場可變速率的CAN-FD協議,CAN-FD應該全面向下兼容傳統CAN協議。
對於傳統CAN協議。實際傳輸的數據場只佔有一個CAN報文總長的一半左右,有效數據傳輸不高,並且傳輸速率較低(商用車一般只有250k,奔馳使用500k)。這樣報文數量多的時候網絡負載就會很高,而其他諸如以太網、MOST協議這類高速網絡的成本又很高,因此博世公司提出CAN-FD,即具有CAN的低成本特性,又可以有效的解決速率低的問題。在最新的ISO 11898-1和ISO 11898-2中對CAN-FD有着較爲詳細的描述。ISO 11898-1對數據幀格式有着細緻的描述,ISO 11898-2整合了原有的11898-2、11898-5118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