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標籤的href與onclick中使用javascript的區別

以前一直很隨意,後來看.net裏的linkbutton似乎是用在<a href="javascript:fun();"...>的形式,
今天用這種方式就遇到一些問題,摘網友的文章和我的結論放在下面:

  1. 鏈接的 onclick 事件被先執行,其次是 href 屬性下的動作(頁面跳轉,或 javascript 僞鏈接);
  2. 假設鏈接中同時存在 hrefonclick,如果想讓 href 屬性下的動作不執行,onclick 必須得到一個 false 的返回值。不信,你可以將 goGoogle 函數中的 return false 註釋掉;
  3. 如果頁面過長有滾動條,且希望通過鏈接的 onclick 事件執行操作。應將它的 href 屬性設爲 javascript:void(0);,而不要是 #,這可以防止不必要的頁面跳動;
  4. 如果在鏈接的 href 屬性中調用一個有返回值的函數,當前頁面的內容將被此函數的返回值代替;
  5. 在按住Shift鍵的情況下會有所區別。
  6. 今天我遇到的問題,在IE6.0裏以href的形式訪問不到parentNode。
  7. 儘量不要用javascript:協議做爲A的href屬性,這樣不僅會導致不必要的觸發window.onbeforeunload事件,在IE裏面更會使gif動畫圖片停止播放。

就這些,花了不少時間在這上面。

[緣由]
用CheckBoxList控件時想實現在每個checkbox後再加鏈接的功能,點鏈接實現一些功能之外,還要把checkbox選中。

<input type="checkbox" name="chk" id="chk">
<label for="chk">選中它<a onclick="this.parentNode.click();" href="#" style="border:solid 1px blue;">[label中的鏈接]</a></label>

最後用parentNode來實現的

 

 

轉自:http://www.cnblogs.com/nonlyli/archive/2007/04/11/7095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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