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static、final用法小結

一、final

1.final變量:

      當你在類中定義變量時,在其前面加上final關鍵字,那便是說,這個變量一旦被初始化便不可改變,這裏不可改變的意思對基本類型來說是其值不可變,而對於對象變量來說其引用不可再變。其初始化可以在兩個地方,一是其定義處,也就是說在final變量定義時直接給其賦值,二是在構造函數中。這兩個地方只能選其一,要麼在定義時給值,要麼在構造函數中給值,不能同時既在定義時給了值,又在構造函數中給另外的值。

     當函數參數爲final類型時,你可以讀取使用該參數,但是無法改變該參數的值。

     另外方法中的內部類在用到方法中的參變量時,此參變也必須聲明爲final纔可使用

2.final方法

     如果一個類不允許其子類覆蓋某個方法,則可以把這個方法聲明爲final方法。 
使用final方法的原因有二: 
    第一、把方法鎖定,防止任何繼承類修改它的意義和實現。 
    第二、高效。編譯器在遇到調用final方法時候會轉入內嵌機制,大大提高執行效率。

3.final類

     final類不能被繼承,因此final類的成員方法沒有機會被覆蓋,默認都是final的。在設計類時候,如果這個類不需要有子類,類的實現細節不允許改變,並且確信這個類不會載被擴展,那麼就設計爲final類。

二、static

      被static修飾的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獨立於該類的任何對象。也就是說,它不依賴類特定的實例,被類的所有實例共享。只要這個類被加載,Java虛擬機就能根據類名在運行時數據區的方法區內找到他們。因此,static對象可以在它的任何對象創建之前訪問,無需引用任何對象。 
      static變量前可以有private修飾,表示這個變量可以在類的靜態代碼塊中,或者類的其他靜態成員方法中使用(當然也可以在非靜態成員方法中使用--廢話),但是不能在其他類中通過類名來直接引用,這一點很重要。實際上你需要搞明白,private是訪問權限限定,static表示不要實例化就可以使用 

     用static修飾的代碼塊表示靜態代碼塊,當Java虛擬機(JVM)加載類時,就會執行該代碼塊

1.static變量

      按照是否靜態的對類成員變量進行分類可分兩種:一種是被static修飾的變量,叫靜態變量類變量;另一種是沒有被static修飾的變量,叫實例變量。兩者的區別是: 
    對於靜態變量在內存中只有一個拷貝(節省內存),JVM只爲靜態分配一次內存,在加載類的過程中完成靜態變量的內存分配,可用類名直接訪問(方便),當然也可以通過對象來訪問(但是這是不推薦的)。對於實例變量,沒創建一個實例,就會爲實例變量分配一次內存,實例變量可以在內存中有多個拷貝,互不影響(靈活)。

2.static方法

      靜態方法可以直接通過類名調用,任何的實例也都可以調用,因此靜態方法中不能用this和super關鍵字,不能直接訪問所屬類的實例變量和實例方法(就是不帶static的成員變量和成員成員方法),只能訪問所屬類的靜態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因爲static方法獨立於任何實例,因此static方法必須被實現,而不能是抽象的abstract。

3.static代碼塊

      static代碼塊也叫靜態代碼塊,是在類中獨立於類成員的static語句塊,可以有多個,位置可以隨便放,它不在任何的方法體內,JVM加載類時會執行這些靜態的代碼塊,如果static代碼塊有多個,JVM將按照它們在類中出現的先後順序依次執行它們,每個代碼塊只會被執行一次。

4、static和final一塊用表示什麼 
static final用來修飾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可簡單理解爲“全局常量”! 
對於變量,表示一旦給值就不可修改,並且通過類名可以訪問。 
對於方法,表示不可覆蓋,並且可以通過類名直接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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