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是一門面向對象的編程語言,類就是一類事物的抽象定義。而對象就是對一類事物的具體化實例。比如學生整體就是一個類。而小明這一個學生就是一個實例化對象。、
java的源程序由一個一個的類組成,類就是java最基本的組成單元。同時類也是對象的模板。我們可以通過模板複製出很多的實例對象哦~
在一個類中 類的屬性(就是這類事物具有的特徵如: 身高 姓名 等)由變量來表示,類的功能(就是這類事物具有的作用 如:學習 讀書等)由方法來實現。
如何創建一個類呢?結構如下:
class 類名
{
變量類型 變量名;
方法返回值 方法名稱(參數類型 參數名)
{
方法體;
}
}
那麼類有了但是這些屬性並不是針對於每一個對象來說都是一樣的,得具體到具體的實例對象(就像學生這個對象有姓名屬性 但是還是得具體到實例比如小明 的姓名就是小明)
實例對象的創建方法:
類名 對象名=new 類名();
那麼如何通過實例對象訪問類的屬性和方法呢?
屬性訪問方法:
實例對象名.屬性=屬性值;
方法訪問方法:
實例對象名.方法名(參數);
類的構造方法:主要是用來創建實例對象,以及實現實例對象的屬性初始化等功能。在Java中如果沒有人爲定義構造方法,那麼系統會自動默認定義一個構造方法。
類的構造方法:
類名 {
方法體;
}
注意 類的構造方法不能有返回類型(一旦擁有了返回值那麼就和普通的方法一樣了),名字應該與類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