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統方”緣何無法落實?

過去的幾年中,“統方”事件頻頻發生,有關醫藥代表與醫生、信息科人員勾結,非法獲取醫療統方數據的報道層出不窮。

 


近兩三年內,從衛生部到各省衛生廳,各級主管單位陸續出臺若干項法律法規,嚴格禁止商業非法“統方”。

 

但是,這種髮禁令的辦法真能遏制藥品回扣歪風嗎?

 


2011年2月,杭州200多名醫生回扣事件被爆光。網上公佈了醫藥銷售公司一月份的醫療回扣統計詳單公佈;醫生回扣金額從幾十元~幾萬元不等。

 

2011年6月10日, “溫州兩個三甲醫院近百名醫生受賄事件”被曝光。


……


2011年“統方”事件似乎仍在延續火熱的勢頭。統方問題難以禁止,究其原因,主要由於兩方面:

 


(1)政策懲罰措施不明確、懲罰力度不嚴。

 


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聯合發佈的《關於辦理商業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醫務人員,利用開處方的職務便利,以各種名義非法收受醫藥產品銷售方財物,數額較大的,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定罪處罰。

 


但這些條文一直沒有落到實處,相關部門在治理藥品回扣問題上懲罰力度不夠,讓一些醫生存在“法不責衆”的心理,導使藥品回扣歪風盛行。

(2)缺乏有效的“防統方”技術措施及軟件產品

 


“統方”發生的手段多樣、渠道豐富。醫院的各科室人員、信息科技術人員、應用系統的開發維護人員,都能利用職務之便,很方便地從醫療應用系統、甚至直接從數據庫中獲得“統方”數據。

 


現有的“防統方”軟件主要是數據庫審計類產品,是以被動防禦的方式事後分析、排查統方行爲;可以準確定位統方數據訪問時的時間、地點,往往難以準確地定位統方發生的具體操作人員,因此無法準備辨別非法統方和正常統方;

 


同時這類產品,並且無法預防醫院各類人員或利用這些人的身份通過數據庫存儲層、數據庫訪問層、以及應用系統層面進行各種直接或間接“統方”的發生,即便是審計了到一些統方行爲,也無法避免已發事件產生的後果。

 

所以當今我們需要的是“主動防禦型”防統方軟件,這種軟件應該應該能夠實現對數據庫的數據加密存儲、訪問權限增強、應用訪問安全、安全審計以及三權分立等功能。

 


通過該類產品可以能夠準確的區分各種非法統方行爲並有效阻止,將醫療系統的防“統方”工作由被動式的事後分析,提升到主動式全面預防的水平。
 

本文來自: HC3i中國數字醫療論壇(http://bbs.hc3i.cn/) 詳細:http://bbs.hc3i.cn/thread-4166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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