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統工程監理事無具細的迴應

在調研階段,建設單位要求監理單位做到:承建單位與建設單位洽談的需求需及時的在調研報告體現,在調研報告體現(或完善後)由監理單位審覈承建單位是否已按照洽談的內容完整的進行了需求報告的修改。

針對建設單位的這種要求,我認爲是合理的,但作爲監理要考慮到人力成本和時間成本,所以建議與建設單位溝通,要求承建單位作好內審機制,減輕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投入。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