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_類與實例的屬性關係

從對象的相關知識我們知道,實例的內存中只有數據屬性,準確的說應該是隻有init構造函數中的數據,還不包括類中其他的數據屬性。而類中既有init構造函數中的數據屬性還有不在init構造函數中的數據,同時還包含類中的函數屬性。
爲什麼要這樣設計呢?因爲我們可以通過類來實例化一個個不同的對象,如果此時把類的所有屬性都存儲在實例的內存中,那麼所有的類的函數屬性將重複的存放在內存中,這將極大的浪費電腦內存。所有當各個實例有需要的時候再去向類中取相應的函數屬性就可以了,這樣同時滿足了功能的需要,又節省了內存空間。
所以,我們可以肯定的是:通過實例,我們可以訪問類中的所有屬性,但類卻不同訪問實例的屬性。類既有數據屬性也有函數屬性,而實例只有數據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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