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 VO DAO DTO BO TO概念與區別

O/R Mapping 是 Object Relational Mapping(對象關係映射)的縮寫。通俗點講,就是將對象與關係數據庫綁定,用對象來表示關係數據。在O/R Mapping的世界裏,有兩個基本的也是重要的東東需要了解,即VO,PO。
它們的關係應該是相互獨立的,一個VO可以只是PO的部分,也可以是多個PO構成,同樣也可以等同於一個PO(指的是他們的屬性)。這樣,PO獨立出來,數據持久層也就獨立出來了,它不會受到任何業務的干涉,業務邏輯層也獨立開來,它不會受到數據持久層的影響,業務層關心的只是業務邏輯的處理,不過,如果我們沒有使用數據持久層,或者說沒有使用hibernate,那麼PO和VO也可以是同一個東西,雖然這並不好。
VO,值對象(Value Object),PO,持久對象(Persisent Object),它們都是由一組屬性和屬性的get和set方法組成。從結構上看,它們並沒有什麼不同的地方。但從其意義和本質上來看是完全不同的:
第一:VO是用new關鍵字創建,由GC回收的。 PO則是向數據庫中添加新數據時創建,刪除數據庫中數據時削除的。且它只能存活在一個數據庫連接中,斷開連接即被銷燬。
第二:VO是值對象,精確點講它是業務對象,是存活在業務層的,是業務邏輯使用的,它存活的目的就是爲數據提供一個生存的地方。PO則是有狀態的,每個屬性代表其當前的狀態。它是物理數據的對象表示。使用它,可以使我們的程序與物理數據解耦,並且可以簡化對象數據與物理數據之間的轉換。
第三:VO的屬性是根據當前業務的不同而不同的,也就是說,它的每一個屬性都一一對應當前業務邏輯所需要的數據的名稱。PO的屬性是跟數據庫表的字段一一對應的。
PO(persistant object) 持久對象,通常對應數據模型(數據庫),本身還有部分業務邏輯的處理。可以看成是與數據庫中的表相映射的java對象。最簡單的PO就是對應數據庫中某個表中的一條記錄,多個記錄可以用PO的集合。PO中應該不包含任何對數據庫的操作。
VO(value object) 值對象,通常用於業務層之間的數據傳遞,和PO一樣也是僅僅包含數據而已。但應是抽象出的業務對象,可以和表對應,也可以不,這根據業務的需要。個人覺得同DTO(數據傳輸對象),在web上傳遞。

TO(Transfer Object),數據傳輸對象,在應用程序不同關係之間傳輸的對象。
BO(business object) 業務對象,從業務模型的角度看,見UML元件領域模型中的領域對象。封裝業務邏輯的java對象,通過調用DAO方法,結合PO,VO進行業務操作。
POJO(plain ordinary java object) 簡單無規則java對象純的傳統意義的java對象。就是說在一些Object/Relation Mapping工具中,能夠做到維護數據庫表記錄的persisent object完全是一個符合Java Bean規範的純Java對象,沒有增加別的屬性和方法。我的理解就是最基本的Java Bean,只有屬性字段及setter和getter方法。
DAO(data access object) 數據訪問對象,最主要是訪問數據類,一個DAO對應一個POJO對象,是一個sun的一個標準j2ee設計模式,這個模式中有個接口就是DAO,它負持久層的操作,爲業務層提供接口,用於訪問數據庫,通常和PO結合使用,DAO中包含了各種數據庫的操作方法。通過它的方法,結合PO對數據庫進行相關的操作。夾在業務邏輯與數據庫資源中間。配合VO, 提供數據庫的CRUD操作。
DTO(Data Transfer Object)數據傳輸對象,很少用,基本放入到DAO中,只是起到過渡的作用。主要用於遠程調用等需要大量傳輸對象的地方。比如我們一張表有100個字段,那麼對應的PO就有100個屬性。但是我們界面上只要顯示10個字段,客戶端用WEB service來獲取數據,沒有必要把整個PO對象傳遞到客戶端,這時我們就可以用只有這10個屬性的DTO來傳遞結果到客戶端,這樣也不會暴露服務端表結構。到達客戶端以後,如果用這個對象來對應界面顯示,那此時它的身份就轉爲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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