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F的P2P網絡類型,一定要求兩端的IP地址在同一網段嗎?

 很多人都認爲,只有地址借用的P2P鏈路是不用檢查是否在同一網段的。實際上VRP的實現中,OSPF P2P網絡類型的前提下,如果鏈路層協議封裝爲PPP,配置不同的網段地址,是可以形成Full並正確路由的;但如果鏈路層協議封裝爲HDLC或其它協議,則不能形成鄰居。差別在於,PPP可以協商到對端的IP地址,不用額外的操作也有對端的路由。順便說一句的是,OSPF廣播網絡,NBMAP2MP等其它網絡類型,是要求嚴格檢查鄰居的IP地址是否和自己接收接口在同一網段的。但是我在用Dynamips實驗的時候用以太口改爲P2P,即使兩端Mask不一致也能建立鄰居。(IOS中規定只對廣播類型的接口進行同網段檢查)

進一步的瞭解是,事實上在較老的OSPF標準RFC 1583 OSPFv2中,從Point-to-point的接口描述中(老的實現方式成了OSPF 2328 Section 12.4.1.1 Describing point-to-point interfaces中的Option 1了)是可以看出,其設計的初衷就是爲了支持P2P鏈路上不管其鏈路層封裝類型,都可以支持兩端鏈路不在同一子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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