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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末的時候我去郊區採訪一位作家,他叫尼克,是一個先鋒派作家,出版了好幾本百萬級的暢銷書,他很偉大,具有領導家的氣質。尼克老了後退出文壇不再寫作,這次我就是想去採訪他,這個機會爭取了好久,我必須全力以赴。

尼克的家在郊區公館82號,那裏的別墅依山傍水,雄偉又不失瑰麗,我輕輕的敲了一下門,沒過多久,一個聲音傳來:

“來啦!”

門隨後打開,是一個面容嬌美的女子,她是尼克的妻子,比尼克小30歲,因爲才華而結合,令人羨慕的一對。

“您是來採訪尼克的記者吧,快請進。”尼克的妻子說,她彎了下腰,伸出手臂讓我進去,我禮貌的點了頭,眼睛不自覺的瞄了一下。

尼克在屋內的輪椅上做着,他腿腳不便,我快步向前與他握手,他衝我微笑了一下,然後讓我落座,隨後互相寒暄了幾句。尼克確實有點老了,他的鬍子花白,頭髮也是,臉部膨脹,沒了往日的威嚴,倒是有點像窩瓜。

那我們就言歸正傳吧。交談了幾句後尼克說,他向後隨意的擺了擺手,他的妻子會意的走了出去。

“今天我們談點什麼?記者先生?”

“都可以吧,我這次來主要的問題其實是想請教一下關於您寫作的心路歷程,說實話,我也是您的一位忠實粉絲,您寫的很多作品都給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冒昧的問一下其中是否有一些祕訣在裏面?而且我還發現,您早期的作品文筆犀利,但到了後期卻又平和溫柔,這其中是否有一些祕密?我講,筆帽打開,筆記本撐住,靜待他的回答。”

“你真的想聽?”

“嗯,對我來說這或許是一次很好的人生教養。”

“那好吧,我活了這麼久,寫了這麼久,其實一直在等這麼一天:吐露自己的心跡,提領出來那些所謂的祕密。”尼克說完這句把雙手交叉到一塊,對我微微一笑,然後繼續講:

“首先就像你說的,我是一個先鋒作家。”

“嗯。”

“其實那都是個屁。”

“?”這句話讓我一愣,我疑惑的看着他。

“我告訴你,我只是一個普通人,一個俗人,一個很普通的碼字的人,和你一樣,甚至還不如你。”

“尼克先生,不能這麼講吧?您的作品有很多在我看來都很有才華的,我覺得對您來講寫作是一件巨大的能力。”

“不不不,你這麼說是不對的。”尼克聽完哈哈大笑,他繼續講:“以前我總以爲這是一種能力,一種超越常人的能力。但後來我就不這麼想了,我甚至開始厭倦起這種能力:因爲我要生活,我想靠筆生活,我放不下筆桿子,我想靠筆桿子吃飯。”

“但是我寫作初期的那些東西,根本不能滿足我的生活。”

“你知道嗎?寫作這種東西當然是文筆越高越好,但是文筆的高度必須有個度,你所寫的東西必須能夠跟讀者們契合才行。”

“說實話,我很想要靠筆桿子吃飯,爲了達到這些,我就必須把這些給忘了,忘記當然要比一開始就沒有難的多,事實上這個過程我花了很久才學會了,中間過程起伏,但總算達到了一個滿意的結局。你看現在的我,被人所稱道,一個優秀的作家,寫了好幾本百萬級的暢銷書,這些書沒有任何內涵,但人們就是喜歡看,人們喜歡看的,就是有內涵的書。你要學會去迎合市場,市場就是你爹孃,你連你爹孃都不學會孝敬,這個世界怎麼可能給你一個好臉色?”

“小夥子,想出名的話你一定要俗一點,該說的可以不說,不該說的永遠別說。我這句話相信你一定懂,鮑勃迪倫曾經是個民主戰士,後來他在30週年紀念會上說自己再也不會寫鋒利的歌詞;韓寒曾經是個先鋒鬥士,如今他也變得妥協溫順,不,不能用妥協溫順這個詞,識時務者爲俊傑,他們是人生的贏家。大家都在罵咪蒙,人家鼎盛時期一篇文章起步價是50萬,可你以爲她一開始就是這樣嗎?寫來寫去只會懟男人嗎?咪蒙曾經在《獨唱團》上寫過一篇文章叫做《好疼啊,金聖嘆。》,一個視金聖嘆爲人生偶像的人寫起了軟文是因爲什麼?

”反觀他們的對立人物,例如卡夫卡,他生前不懂得迎合,死後才被衆人所知,年少時我崇拜他,後來我就不這麼想了。他太固執,和梵高一樣,不被接受就應該改變,或者先改變,再變回來,雖然這樣做會有點難,但總比窮困潦倒要好,你說不是嗎?”

“是有點。”

“你有思想,可以去宣揚,但要清楚的瞭解,宣揚必須是有目的性,在有利於社會的前提下還必須是有利於自己的。”

“可我覺得我做不到,我腦子裏還殘存着一些幻想吧。”我說。

“幻想?孩子,你必須改變這些幻想,如果實在不能,你也可以從側面進攻,比如撓那些憤青的癢處,但一定別讓他們高潮,抱歉,用這麼粗魯的詞語。你一定要學會打擦邊球,這就不再給你舉例子了,像這種人很多,他們在風頭鬆的時候振臂高呼,風頭緊的時候縮成一團,他們和那些人一樣,同樣也是人生的贏家,是新時代人生的贏家。”

“孩子,別再單純的想什麼理想,想什麼信仰了,當然你也可以繼續想下去,下場80%都是沒有什麼好的結局。”

“想要在這個世界活下去的唯一法則就是,不要懂太多,千萬不要懂太多,什麼也不要想,尤其是那些不能想明白的一定不要想明白。我告訴你,那些都沒用,無論是政治經濟文化理想,千萬不要往深處想,你只是一個普通人,大家全都是普通人。”

“你是錯的,從一開始你就是錯,你總是希望自己的觀點要比普通人高明一點,可是那又如何?普通人不理解這一點恰巧是幸運。就像那些看客,不,不能這樣說,在你的字典裏你會稱他們爲無知的看客。他們什麼也不懂,他們是無知。但是正是因爲他們的什麼也不懂,他們的無知,這就是他們存在於世界的價值。你能看透問題的本質,他們能看見問題的表像,這兩者之間其實沒有任何實質性的差距:就像你明白a明星是炒作,但看客們卻認爲是同情。所以那又怎樣?你改變不了這個局勢,到了最後掙錢的還是明星,火了的還是明星,看客們在這裏得到了心靈慰藉,而你卻得到了一肚子火氣,這值嗎?這不值,這充分說明了那些無知的看客要比你聰明許多。”

“爲什麼這樣講?難道我們必須這樣做嗎?必須放棄我們的觀點?”我不解的問他。

“對,你必須放棄,或者隱瞞觀點。因爲你只是一個人,而看客是一羣人。這個世界從來不分對錯,對的永遠是人數多的,錯的永遠是人數少的。就比如說這世界上有70億人,如果某一天全世界都下起了雨,大家都光着膀子在街上行走,就你一個人打着雨傘,你們就會笑你是傻逼,而事實上如果這樣的事情真的發生,你的的確確就是個傻逼。”

“您的意思是說他們的觀點是對的?就算下雨天光着膀子行走也是?”

“不不不,孩子,看來你還沒懂我的意思,在這個世界上,多的就是對的,少的就是錯的。”尼克笑着講:“我這句話不含任何自我成分,實際上對我來說,承認這一點,是我更好的活下去的理由。”

“小夥子,在很久以前我也像你一樣,對那些不公抱有反感,但是如今我明白了,錯的不是世界,錯的是自己。你逃不開這個世界,既然你存在於這個世界,就得遵守這個世界的規則。換句話說,你逃離了這個世界飛到了月球,那裏也會有一套有關月球的規則,總有一些規則會不符合你的心意,而有時候這些心意恰恰在客觀來看是符合本質的,大概就是這麼個道理。”

“嗯,我覺得我懂了一點。”

“那就好。”尼克點點頭。

“那按照您的說法,接下來該怎麼做?尼克先生?能不能具體指明一些方向?抱歉,我比較笨。”

“沒問題,我可以告訴你,事實上這也沒什麼可說的,如果歸根結底,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勤奮:你現在唯一要做的就是勤奮,人生是沒有意義的,但是勤奮可以彌補這一點。勤奮會讓你忘了一切,忘了這些該死的問題。你可以勤奮泡妞,勤奮學習,甚至勤奮變壞,只要你專注某一點,你就會忘記這些該死的問題。這些問題看似是有意義,但他永遠是看似,你的人生只有匆匆幾十載,你可以對抗過你的敵人,但你永遠對抗不過時間。所以說,你可以勤奮做任何事情,但千萬別勤奮的思考,尤其是一根筋的鑽牛角尖,那沒用,一點用也沒有。”

“孩子啊,我建議你少去看那些荒誕派的電影,文藝派的小說,多去看一些愛情電影,院線影音,多聽一些high歌熱曲,跟上這個美好的潮流。相信我,這些你現在看起來庸俗的東西,當你擁有之後,你就再也離不開他們;當你擁有這些之後,你就會反過頭來反思自己曾經追求過的高尚:什麼屁呀,只不過自娛自樂,活在自己的一腔熱血之中罷了。尼克說,他的頭望向窗外,出神的觀望着,那一刻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徹底轉化,我一直以爲他是一個單純的寫作鬥士。但我現在錯了,他是一個智者,一個懂得生活的人。或許這世界上其他庸俗的寫作者也和尼克一樣,他們的本質是高尚的,他們真正的玩弄了衆人,並且讓那些衆人還能夠熱淚盈眶。”

“那尼克先生,我先走了。今天的採訪很精彩,相信從中我一定能夠收穫許多。我放下筆,微笑的對尼克先生說到。”

“好的,你也是一個聰明的孩子,我已經老了,沒有了當年的鬥志與心機,我只想安度晚年,剩下的不去想了,是對是錯,蓋棺定論吧。尼克說,他笑笑,花白的頭髮跟着抖動。”

“別這樣講,尼克先生,要有對生活的勇氣,我走了,再見。”

“再見。”

“我最後對尼克先生告別,離開了這棟別墅。”

我走在路上,今天的天氣很好,郊區的森林裏有鳥兒在歌唱,我冷笑了一聲:“他以爲我不懂嗎?我們這樣背離本質的生活,不過是爲了混口飯吃罷了。”我從口袋裏掏出那個錄音筆,裏面裝了大約一個小時的錄音,大概能要價500萬吧?我想,這可真是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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