碼農懺悔錄:我坐牢了!只因賣VP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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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落在牆內五湖四海的coder們:

見字如面,見信如唔。

可能你們還不認識我,我此刻正在警察局用着ssr,瑟瑟發抖。

我在上海,原本碼農,因出售VPN,被判入獄3年,此信予汝,望引以爲戒。

「 爲何我會坐牢 」

先自行來個背調,本人姓戴,之前在上海某證券管理公司,從事軟件開發工作。

原本和大家一樣,我在公司就是一名默默無聞的小碼農,每天996。

內地的互聯網從業人員都知道,像Fackbook、Twitter、Youtube這類網站,我們是無法訪問的。要想瀏覽這類網站需要使用國外代理IP或者VPN。

傳統的海外V*N通信技術,因爲現在的新規定,都已經不能再使用了,服務器不是關閉就是IP地址被屏蔽,無法再連接到國際網絡,並且運營商檢測到數據特徵後也會屏蔽。

你懂的,作爲一個程序員,遇到技術瓶頸的時候,就會發現,往往會需要一個梯子,指引我們走向光明大道。

不翻牆,如何科學上網。

關於梯子,我使用過很多版本的軟件,比如藍燈、SetupVPN、魚擺擺、FreeVPN等等,有免費的有花錢的(當然現在都不能用了)。但是經常在需要梯子的時候,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導致最終都卸載了它們,再去尋找新的梯子......

被坑無數次後,今天就在想,難道不能自己搞個服務器做個梯子嗎?

縱然牆再高,也攔不住聰明機智的中華兒女。

經過一番搜索,我漸漸發現了新大陸。

「 所謂的野路子 」

某日在我司敲代碼,突然靈光一閃,自己用VPN翻牆爽歪歪,別人卻還在牆內閉門造車。生而爲碼農,定要“造福於衆生”。

於是,我利用業餘時間創建了一個網站,然後在網站上出售VPN翻牆軟件的賬戶。與此同時,我還租用了境外服務商的多臺服務器,向所出售的賬戶提供可以訪問國內IP不能訪問的外國網站服務。

我慢慢地將其發展成了我的副業,有些人稱其爲野路子。

自2016年4月起,截止到2017年10月,我一共向數百人次非法提供了VPN服務,期間獲利......,呃呃,不說數字了,簡直就是暴利。

直至後來東窗事發。

「 我被抓了 」

當警察叔叔找上門時,我才如夢初醒。

原來,讓我引以爲傲的副業,居然是犯法的。

國家早已明令禁止,未經電信主管部門批准,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 VPN,VPN被正式列入監管範圍。

如果公民個人私自建立VPN,並以此牟利達到一定數額或向他人提供該軟件達到一定人次等,均屬於情節嚴重,將受到刑事處罰。

講的不好聽點,我就是法盲。

以前從沒關注過這方面,現在被抓了,才知道是犯法的。只怪自己當時,眼裏只剩下錢了。

近日,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宣判,被告人我(戴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一案,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悔不當初。

只爲蠅頭小利,一失足成千古恨。

「 此生不再翻牆 」

IT人分爲兩種,會搭梯子的和不會搭梯子的,以後可能還有第三種,會搭梯子但坐牢的。

這不是戲言。

程序員平時也要加強法律意識,不要遊走在灰色地帶而不自知。

以身說法,望引以爲戒。

想想3年後,我服役期滿,出獄以後怎麼找工作?

我甚至現在都能想象到,HR看到簡歷上寫:“因出售VPN,被判入獄3年”時的表情。

我猶記得,當初有人勸過我,說你這麼辦事,太過分了。都是“牆內可憐人”,何苦要收錢呢?

善意的提醒,卻沒有當頭棒喝,只怪我陷得太深。

「 幹什麼不好,非要碰VPN 」

至於程序員平時該不該翻牆,我認爲,私下裏自己翻就好,別牟利,別傳播

類似看片沒事,賣片坐牢。

一個道理。

哪怕平時搞點外包私活,錄個付費課程,也比這個強啊!

如果你說,外包私活沒渠道,付費課程沒實力。那就佛系一點,安安穩穩幹好本職工作。

以前經常有同行朋友在羣裏問我,程序員如何來錢快?

如今,說句 你可能不愛聽的話

1、技術積累

2、社會閱歷

3、人脈積累

有這三項,隨隨便便都能賺錢。所以,要賺錢 首先是修煉內功 。到了一定階段自然能賺錢。沒到,自然賺不到錢。

另外,光有技術是沒用的。沒人脈,一切爲零。

黑門道、黑技術等建議別碰(雖然可能來錢快),另外就算要碰,對個人的技術要求是非常高的。沒點智商 黑技術做不了。

幹技術的,第一步你肯定是技術先到位, 你技術都沒有, 你跟人拉關係人家也不理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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