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對象

類與對象:
類(class)和對象(object)是面向對象方法的核心概念。
類是對一類事物的描述,是抽象的、概念上的定義。
對象是實際存在的該事物的每個個體,因而也稱爲實列。
類是一個標準,創建對象的時候要按照這個標準創建。
構造器:
Java是通過構造器來創建對象的;
通過new關鍵字調用類的構造器來創建對象;
每個類都至少有一個構造器,系統默認一個不帶任何參數的構造器;
使用“.”來訪問對象成員,包括對象方法和對象屬性(不能訪問構造器);
例:
class Dog{
public Dog (int i)
System.out.println(“一個帶參構造方法”);
}
構造方法,如果沒有顯示聲明構造方法,系統會默認隱式的空構造器;
如果定義了,隱式就不存在了;
如果定義了一個帶參的構造方法,需要補充一個空參構造器(構造方法沒有返回值);

方法重載:方法名一樣,參數類型不同不一樣,順序不同也構成重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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