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ffectiveJava12-01-2018

十六、複合優先於繼承

十七、要麼爲繼承而設計,並提供文檔說明,要麼就禁止繼承。

十八、接口優於抽象類

十九、接口只用於定義類型

二十、類層次優於標籤類

二十一、用函數對象表示策略

二十二、優先考慮靜態成員

      嵌套類存在的目的應該只是爲它的外圍類提供服務

      嵌套類:靜態成員類,非靜態成員類,匿名類,局部類

二十三、請不要在新代碼中使用原生類型

      泛型:聲明中具有一個或者多個類型參數的類或者接口。

     List<E>("E的列表")

二十四、消除非受檢警告

二十五、列表優先於數組

       數組是協變的,泛型則是不可變的

二十六、優先考慮泛型方法

二十八、利用有限制通配符來提升API的靈活性,

二十九、優先考慮類型安全的異構容器

        泛型最常用於集合

枚舉與註解

三十、用enum代替int常量

       public static final int

      public enum Apple{,,,,}

枚舉沒怎麼去關注過,看了感覺似懂非懂,缺少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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