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名之輩》:說句不中聽的話,有些人就不配有夢想。

說句不中聽的話,有些人就不配有夢想。

這句話聽起來很刺耳,很扎心。看過《無名之輩》的人都有同樣的感覺:我們平凡如螻蟻,有時掙扎有時卑微,更多地時候是聽天由命。

馬先勇作爲小人物的的代表,他盲目自大,在醉酒之後仍然駕車回家以至於妻子慘死、妹妹高位截癱;他剛愎自用,自認爲具有偵查天賦,在歹徒具有“攜槍”危險下單槍匹馬參與案件調查;他性格暴戾、喜怒無常,當着全校師生的面在公共場合暴打已經上高中的女兒;他不務正業,玩忽職守,一心做着當協警的美夢,卻連女兒的學費都交不起......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對於馬先勇這樣的人往往避而遠之。恨其不能,憐其不幸,憎其不專。爲了他一個人的協警夢,幾乎一家老小都在爲他的夢想買單。

40多歲的年紀,早已經喪失了年少時的熱血和衝勁。中年喪妻,家中有高中的女兒和癱瘓的妹妹,這些在他決定調查涉及危險的“持槍搶劫案”時從來沒考慮過。他不是一個合格的父親,因爲他連女兒最簡單的教育都無法保證;他也不是一個合格的丈夫,因爲妻子就死在他醉酒後的方向盤裏;他甚至不是一個合格的哥哥,把高位截癱的妹妹交由保姆照顧,卻沒有發現妹妹正在和歹徒獨處一室。

馬先勇的夢想似乎只對得起他自己。當生活不能支撐夢想的時候,那麼就不配有夢想。

馬先勇的生活難嗎?難。全家上下只有他一個可以賺錢的勞動力。但就是因爲在如此艱難的生活裏,更不應該有夢想。因爲所謂的夢想,會給家裏的其他人帶來災難:失去經濟來源、面臨唯一成年健康的親人負傷甚至離去......這個搖搖欲墜的家庭,就連感冒發燒的小事都無法支撐,何況出身入死的協警呢?

有人說人生在世就是要爲自己活一次。說這話的人足夠自私足夠無情,我們卻都不能做得像“爲自己而活”那樣灑脫。我有一個朋友是同性戀,當他父母的知此事的時候不能理解甚至責怪他。他極度傷心患上了抑鬱症,不知一次在我面前表示生命對他來說已經沒有意義,每次精心策劃的自殺實施前又主動放棄,他說“我不是怕死,死對我來說是解脫。我只是不想把悲傷留給我父母。”一個被父母厭棄的抑鬱症患者尚有如此覺悟,馬先勇卻自私地決定浪費他的生命。

觀影過程中我們能感覺到馬先勇的糾結,他可以在公共場合暴力打罵女兒,也可以買10元錢的李子討好女兒的老師;他對妹妹疏於照顧,卻對她有強烈的負罪感和責任,不然不會出現兄妹隔門告別。

普通人糾結的要不要辭職、買不買房子,在馬先勇的家裏都置換成了生與死。一家三口人的生活都壓在馬先勇每一個抉擇上面。苦嗎?累嗎?只有馬先勇自己知道。

我們不能剝奪每個人追夢的權利,但也希望那些放棄一些追夢的人清醒一點。偏遠山區裏父母含辛茹苦地供出來的大學生,到了城市以後決定“以夢爲馬,四海爲家”地輟學流浪;四世同堂的家裏,唯一的勞動力決定辭職追夢......世間所有的悲劇裏,有什麼比希望破滅更慘的嗎?這些不顧家人反對毅然追夢的人,真的幸福了嗎?

在我們肩上揹負的是父母親情、家庭責任、生計口糧,這些哪一點不比你卑微的夢想更重要?逐夢而生的人,不會長在貧民窟裏,有些人註定就不配有夢想的。

誰不是一邊抱怨生活,一邊努力活下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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