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三十,已然是父母眼裏的大齡剩女。
老媽看到我對感情不溫不火,沒一點自覺的時候,明示暗示要給我找對象。
其實,着什麼急呢?
身邊不乏愛好者,可是不喜歡。這種不喜歡簡單來說,就是明確無法共度餘生的…
並不是說,我要的那個人他多富有,多有才華。我要的只是夠包容,能接納我們不同。
很難的——
我愛吃的東西多,可是不愛吃的也不少,一次兩次可以,時間久了,會不會覺得我太挑剔?
我特別愛玩,不論是看山看海看風景,還是遊樂園,又或者只是去公園野餐,哪怕只是小區裏看娃娃玩耍,我都喜歡。時間長了,會不會覺得我太鬧人,閒不住?
我喜歡看書,可是很多時候,看過並不一定記得住,甚至有時候看書還不喜歡被打擾。時間久了,會不會覺得我看的書沒有用?
包容很難的,我以前總說希望三觀合,其實,只要能包容,我覺得你做什麼都好,健康快樂就好,而你也是。我們並不一定都喜歡同一件事,對事情的看法一致…
嘻,我跟老媽推辭談戀愛這個事情,就用了一招,分析人性。
我說,人啊,都是喜歡推卸責任的。現在你要求我處對象,結婚生娃兒,我可以按照你要求的路走,不過將來有一天,我過的不幸福,甚至於離婚了,我就會怪你,我會認爲是你非要我早點結婚生娃兒,那個時候,你也會覺得自己有責任。
而且,着什麼急呢?要找的不是一個生娃的男人,而是一個共度餘生的人,我現在不到30歲,就算早逝60歲,我也還有30年要和那個人一起過,找錯了的話,未來會很辛苦的。
找對象,是爲了將來更幸福,你不也是希望我將來有人照顧嘛,現在一個人我都過不好,再找一個不會讓我生活更好的。
所以啊,我不是不找,是心裏有數啦!
•ᴗ•這些說完,俺媽的催婚就再也沒來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