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stname
hostname指令用於設置或者顯示系統主機名,沒有任何參數就會返回gethostname()函數的返回值。使用hostname指令之後,主機名會立馬被修改,但是重啓系統之後就失效了。可以修改配置文件/etc/sysconfig/network,使主機名永久有效。
此命令的適用範圍:RedHat、RHEL、Ubuntu、CentOS、SUSE、openSUSE、Fedora。
1、語法
hostname [選項]
2、選項列表
選項 | 說明 |
-h | --help | 顯示幫助文檔 |
-V | --version | 顯示命令版本 |
-v | 顯示詳細執行過程 |
-a | --alias | 顯示主機別名 |
-d | --domain | 顯示主機dns域名 |
-F file | 從文件讀取 |
-f | --fqdn | --long | 顯示完全格式的域名 |
-A | --all-fqdns | 顯示機器的全部FQDNs |
-i | --ip-address | 顯示指定主機的ip地址 |
-I | --all-ip-address | 顯示主機所有的地址 |
-s | --short | 以短格式顯示,僅顯示從第一個點分開的部分 |
-y | --yp | --nis | 顯示nis域名 |
3、FQDN
不能用此命令更改FQDN(由hostname-fqdn返回)或DNS域名(由dnsdomainname返回)。系統的FQDN是resolver爲主機名返回的名稱。技術上:FQDN是由gethostname(2)返回的主機名。DNS域名是第一個點之後的部分。因此,如何更改取決於配置文件(通常在“/etc/host.conf”中)。通常(如果在DNS或NIS之前解析主機文件),您可以在“/etc/host”中更改它。
如果一臺機器有多個網絡接口/地址,或者在移動環境中使用,那麼它可能有多個FQDN/域名,或者根本沒有。因此,避免使用“hostname -fqdn”、“hostname --domain”和“dnsdomainname”。“hostname --ip-address”地址也受到同樣的限制,因此也應該避免。
4、實例
1)顯示主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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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顯示主機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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