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與自己爭辯

不管是西方傳統還是中國傳統,2018年都義無反顧地與我們揮手作別了。過去的2018年,我們可能留有遺憾,那遺憾,也許是因爲別人,也許是因爲外部條件,也許是因爲我們給自己定了太多、太高的目標。

加拿大文學大師Robertson Davies曾說過:“每一年都評估一下自己的生活,如果你發現這一年過得不夠充實,那就改變你的生活,你會發現解決之道就在自己手中。”

心理學家發現,我們可以輕易反駁別人,但與自己爭辯卻非常困難。對於2018年的那些遺憾,我們是否認真地找準了原因?面對2019年,我們是要彌補遺憾,還是要挑戰自己,學會與自己爭辯?

與自己爭辯是與自己的習慣思維相抗衡,所以我們需要方法和技巧。積極心理學之父馬丁•塞利格曼在他的《真實的幸福》中給我們提供了與自己爭辯的方法。

方法一:找證據

又不是找回臉面,誰沒事爲自己找證據?這是我們的慣性思維。當發生令我們不開心的事情,把我們從不開心中解脫出來的方法之一就是爲自己找證據。例如,歲尾年首,自我年度總結時,沒有完成年度計劃可能會令我們沮喪。

“2018年,讀書沒有達到計劃的量。”

對於這樣的事實,會有下面的結論:

A.好久不讀書,真的是讀不進了。

B.總愛給自己定空中樓閣式的計劃。

C.做事雷聲大雨點小是我一貫的作風。

不管是哪一個結論,我們的證據是什麼?

與自己爭辯,需要真實的證據。通過真實的證據,找到自己沒有完成的真實原因,從而避免達到A、B或C的結論。

方法二:尋找其他的可能性

事實證明,絕大部分事情的發生都不會只有一個原因。2018年讀書沒有達到計劃的量,可能有如下原因:

沒有列詳細的書單,讀書隨意性大,讀書沒有方向性,這一年臨時性工作比較多,沒有固定的時間讀書,選了一些自己不感興趣的書,沒有評估自己能讀書的時間……

有這麼多的可能性,我們就可以問自己:爲什麼給自己找了最壞的理由來跟自己過不去?這些理由可以理直氣壯地反駁前面令人沮喪的結論ABC。也許我們還能找到很多其他的原因。

告誡:在找原因的時候,一定記得:遠離不真實的原因!

通過探索可能性,打破我們原有的習慣性思維。

方法三:暗示

當一些不幸的事情發生,我們找到了足夠的事實,而這些事實可能對自己不利,這個時候我們就嘗試暗示法。

仍以沒有完成讀書量爲例。確實是好幾年不讀書了,它的後果是開始讀書慢,但並不意味着讀不進去,畢竟還讀了一部分。列讀書計劃的時候可能有點兒心血來潮,沒有正確評估自己的實力,定的計劃超出了實際能力,但並不意味着我的一貫作風就是如此。這時可以重新回到方法一,重新蒐集證據。

方法四:轉移注意力

生活中固於執念是常見的,尤其是遇到不開心的事。事實證明,抓着一個想法不放的後果要比事情本身更糟糕。轉移注意力,會給事情帶來轉機。如果我們認爲2018年太糟糕了,定了一個讀書計劃都沒有完成,可能會讓自己一直內心不安。沒有完成讀書計劃是難以改變的事實,可是緊抓着這個事實只會讓我們更難過。如果去想一想:我該如何來改變它。那麼,新的一年就會有新的改變。

無論怎樣,學會與自己爭辯是一個新的開始。新的一年,祝大家都有一個新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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