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

:一組具有相同特徵和行爲的事物的抽象集合
兩種編程思想
面向過程編程:分析解決問題的步驟,實現函數,依次調用。
面向對象編程:分析問題組成的對象,協調對象間的聯繫和通信,解決問題。
對象定義瞭解決問題的步驟中的行爲,不刻意完成一個步驟。
以過程爲中心,以對象爲中心。。
OC中類的定義
面向對象編程中使用對象完成程序
開發中:先定義類 ,在創建對象,然後使用對象。
定義類包含兩部分“:接口部分和實現部分。分開寫
1.接口部分:對外聲明類的特徵和行爲。
2.實現部分:對內實現行爲。
接口部分
接口部分標誌:@interface  @end
作用: 聲明類的實例變量和方法,即特徵和方法
包含內容:類名 父類名 實例變量 方法。
實現部分:
實現部分標誌:@
類和文件
類:@interface...@end 文件 @implemention…@end
文件:.h稱爲接口文件或者頭文件  .m稱爲實現文件。
默認設置如下:
1.使用類命名文件
2..h文件管理類的接口部分,.m文件管理類的實現部分、
文件和類本質沒有關係。爲了方便管理實現封裝性。
創建對象
創建對象分兩步:分配內存空間和初始化
分配內存空間:根據類中聲明的實例變量爲對象分配內存,將所有的實例變量置爲默認值0,並返回首地址
初始化:
爲對象的實例變量設置初始值。
使用對象
指針存儲對象的首地址,代指對象。OC中使用指針代指對象,進行操作。
Person *p =[Person alloc];先執行”=“ 右側
1.[ person alloc] 返回值是對象的首地址,即對象。
2.p是跟對象同類型的指針變量,存儲對象首地址,代指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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