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應用都可以使用JavaScript來編寫

Atwood’s Law 是 Jeff Atwood 在 2007 年提出的:“any application that canbe written in JavaScript, willeventually be written in JavaScript.”

       聲明:本文不是 Atwood’s Law 的軟文也不是 javascript 的鼓吹,而是想告訴大家,瀏覽器可以做更多的事情。


     如果你不知道 Jeff Atwood是誰,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個定律

      KK認爲將來,我們關注的是 Screen(屏幕),各種屏幕,PC,手機,平板,車載 TV,電視等等等,剛提出 Screen 時,估計沒多少人能完全理解,但是現在,我們回顧周圍,你獲取的各種信息,有多少不是來自屏幕?

       回正題,看看 Atwood 定律,通俗來說,所有應用都可以使用 javascript 來寫,所有(幾乎)事情都可以通過瀏覽器完成。


       我們來看看現在瀏覽器都能做什麼:

       Web App:隨着移動互聯網爆發,各種 App 鋪天蓋地;與此同時,另外一個焦點也一直吸引着無數眼球:HTML5。由此引發一個話題“移動 App 將死,Web App 稱王”。隨着 HTML5 標準推進,有更多的 javascript API 可以應用到 app 中,引發這個話題也是情理之中,至於誰讓誰死還有待驗證。

       使用 javascript 重寫的應用:做爲 Emacs 黨程序員,也許還會配置各種插件調教其爲稱手的 IDE。當我看到一個 2004 年就出現並託管在 github 上的在線 Emacs 時,已經不鎮定了。包括後來出現的更逼真的 YMacs。

       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在線 mind 管理,在線流程圖,製作原型圖,甘特圖,項目管理等,你還需要本地 app 麼,反正我已經轉到線上了。

        越來越多在線 IDE 工具:Cloud9 IDE, Koding,codeanywhere 等等等等。他們可以結合 github 託管代碼,通過 heroku(也許 GAE)實現部署,越來越多的事情可以不在本地完成,因此很多老外程序員可以 NB 哄哄的說:“我的工作環境只需要一臺 ipad。”

        在線辦公:google drive, skydrive,CRM,財務管理,票據管理已經很多很多了,我現在的機器上就沒有 office 工具,完全使用 google docs 來處理文字和表格。

         成百上千的 javascript 開發框架/工具:JQuery,Sentan,Dojo,Prototype,Yahoo 的 YUI,還有 Batman(hoho,眼熟?),google 的 Closure 等等,在 OSChina 收錄的 JQuery 插件就超過 1000 條記錄。加上 PhoneGap 之流對 Web App 登陸移動端的推波助瀾,OMG,你應該再理解理解 Atwood’s Law.

         一則新聞: JavaScript Git 的 Kickstarter 項目僅 28 小時達到集資目標,git 也未能倖免,那麼下一個是誰呢?操作系統?不要開玩笑,操作系統是第一個淪陷的,忘記 webOS 了麼?除了被 plam 買個 hp 的改名的 webOS,還有運行在瀏覽器的 yuanOS,webQQ 其實已經是一個 webOS 了。

        圖片處理也不是問題了,騰訊前端團隊推出的 AlloyImage ,你認爲在線 PS 還遠麼?

        廢話這麼多,到底這個定律是否適用,還請大家一起驗證吧。

本文來自:HTML5中國http://www.html5cn.org/

原文鏈接:http://www.html5cn.org/article-49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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