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加班,誰之過?

剛寫完《加班,誰之過?》,我就迫不及待地將文章的鏈接發給了我的同事們。然後,他們給我反映了幾個事實:1) 有些老大們爲了所謂“趕項目進度”讓下屬加班;2)下班的時候老大還沒有走,自己不好意思到點下班;3)從事軟件行業的同事都是未婚或者單身,與其回家無聊,還不如在公司呆着;4)很多公司規定加班到晚上幾點,提供加班餐或者交通補貼。首先,如果一個項目組爲了所謂“趕項目進度”而大面積加班,很可能是項目組管理出現了問題,而不是在員工的工作效率上,此時應該對項目計劃和工作流程進行改進,而不是通過加班來彌補;其次,如果下屬自己因爲項目管理者沒有下班而不敢提前走,此時管理者應該站出來明確告訴大家,“我不希望你們加班,這是沒有效率的工作,我們不提倡”;對於那種下班後還在公司逗留的下屬,管理者應該給予提示,告訴他下班準時回家,做點自己除工作以外的事情;至於必要的加班,還是必須的。

至此,很多人會爲此歡呼,因爲可以不用加班。事實上,加班的意義取決你的目的,爲了彌補未完成的工作任務呢,還是爲了提高自己。

現實中的例子:我的大學同學畢業後留在長沙從事Java開發。一年後,覺得開發信息管理系統千篇一律,毫無創意,且容易被後來者追上。後來,他選擇去北京學習大型服務器編程,主要的服務對象是銀行。經過一年的培訓,他被外包給IBM在深圳的一個銀行項目。他很努力,每天晚上加班。我問他爲什麼每天要加班到那麼晚?他說主要爲了爲了瞭解產品的業務邏輯,幫助別人解決問題,增加自己的行業經驗和技術開發經驗(注:經驗值,只能通過“打怪”才能獲得)。注意:非本職工作。基本上是工作到晚上十二點。每天早晨他起來的很早,總是第一個到公司練習英語口語。經過一年兩年的努力,他的工資以100%的速度在增長。

付出,終究會有所回報。我們不提倡無效率的加班,至少不應該提倡加班的風氣。舉一個常見的例子:一件事情需要5個小時才能完成,你卻給了他8個小時。8個小時後,他交互的工作產品的質量不是160%(=8/5 * 100%),而是80%。如果是我,我只會給他4個小時,3個小時我需要看到60%(=3/5 * 100%)的質量。因爲人只有在壓力下才會集中所有的注意力,專心攻破所有的困難,高效率地完成任務。至於剩下的2個小時,我可以給他用於總結和改進。長期的訓練一個人的工作效率,這樣他就會不自覺地形成高效完成工作的習慣。大家覺得呢?給予適當的壓力,會讓人更加快速地進步和成長。

加班,爲了什麼在加班?至少有一點很明確,如果你每一天的工作任務不能按時按質完成,這個時候你就要開始思考,到底是主觀的能力問題還是態度問題,或者是客觀的原因。如果是客觀的原因,那麼你就有必要和項目管理者協商解決。如果是主觀的原因,很多加班都是因爲工作態度造成的,例如:工作態度懶散,一心二用,沒有時間觀念,低效的重複工作太多,沒有自覺發現和改進工作上的弱點,等等。有些是需要項目管理去提示和引導,有些還是取決於員工個人的覺悟。至少有一點,我有時看到一些同事在上班聊天,沒有任何人出來提示他。相信很多人知道“木桶效應”:一個人的低效,會將整個項目組的效率和進度給拖垮。這就是我爲什麼極力反對項目中存在“加班”氛圍。至於能力問題,就比較容易解決,那就是讓他參加培訓和自我學習。

除了必要的加班,事實上很少有必要的加班,我覺得加班主要是做工作任務以外的事情,例如學習產品業務,瞭解業務邏輯,解決技術難題,試驗新技術,等等。公司應該鼓勵那種爲提高自己能力的加班,反對爲本應該完成的工作加班——這是我的觀點。

 

結論:

       請不要爲“不用加班”而歡呼。事實上,我只是反對低效率的工作方式。爲了你的事業進步,請還是花點時間(或‘加班’)提高自己的能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吧!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