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全局和局部变量_this关键字_《没有控件的ASPDONET》

一、全局变量和局部变量
  我们可以简单的这样来看浏览器对js的使用:
  
浏览器接收到服务器发过来的代码后,会解释生成一棵 存在于浏览器缓存中的 Dom树。
同时为了方便程序员通过js代码来控制浏览器操作,也提供了一个名为window的对象,这个对象中有两个很重要的部分:
  
一个就是document,它中间包含了一些能够操作dom树的方法,能让程序员方便的访问和修改dom树从而控制界面的现实。
  
其二就是js全局成员,这个其实就是指的为window添加属性。通俗的说,window就是我们js运行的全局环境,平时我们在<script>标签中定义 全局变量 其实就是在为window添加属性。
  
但值得注意的是,就算是在方法{}中定义变量,如果没有使用var关键字来声明的话,那这个变量不会成为方法的局部变量,而是也会作为全局变量添加到window对象中。所以,尽管平时我们定义变量可以省略var,但为了避免不小心出现这个问题,还是都写上var关键字吧。
二、this关键字

每个方法都包含两个内部属性,其中一个就是this

平时我们编写C#Java代码时,都在类中使用过this关键字,它在这两种高级语言中保存了当前类正在运行的对象的引用。
  
js中,this引用的是函数据以执行操作的对象,也就是 函数在执行时所处的作用域(通俗:就是哪个对象.出了这个函数,那么函数里的this就代表哪个对象)
  但因为js的弱类型机制及函数本身就是一个Function对象实例的原因,使得一个函数的调用者可以在运行时由一个切换到另一个。

看看下面这个例子:
var color = "blue";  //
定义一个全局变量 color,相当于 window.color= "blue"

var o = { color: "red" };  //定义一个全局变量 o,相当于 window.o={ color: "red" }
  //
//定义一个全局变量(方法)sayColor,相当于window. sayColor =function(){alert(this.color); }

    function sayColor() {

       alert(this.color);

    }

sayColor(); //输出blue.相当于window.sayColor();
//
因此,此时sayColor中的this代表window.所以this.color=window.color


o.sayColor = sayColor; //
此时将sayColor的函数指针赋值给o对象的属性sayColor

o.sayColor(); //那么此时sayColor里的this代表的是o,所以this.color=o.color="red"

 

三、thisprototype
未完待续......太困了...... L O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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