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和“面向對象”談戀愛 - class(四)

上一篇文章裏我介紹了一下面向對象編程的概念,在最後終於喜出望外看到了ES6提供了類的概念了。那這個類如何去用,是這篇文章的主題。ES6給我們提供了一個class關鍵字。這個關鍵字跟以前的var let const很像,它們都是用做聲明的,而class就是用來聲明一個類的。

語法

class name [extends]{   //extends是用來繼承的,可選參數
    //class body
};

注意

  • class不能重複聲明(與let、const一樣)
  • 類的本質還是一個構造函數
class Div{  //類
    constructor(x,y){   //構造函數
        this.x=x;   //共享屬性,放在constructor裏
        this.y=y;
    }//注意這裏是沒有逗號的
    move(){ //共享方法,這裏相當於在Div.prototye上添加方法
        console.log('動起來');
    }
}
console.dir(Div);   //在控制檯裏看一下與ES5的面向對象程序有什麼不同

ES5裏面的面向對象,所謂的“類”與構造函數其實是一個東西,也就是雙重角色。而到了ES6裏面真正的類與構造函數現在是分離的,通過上面的代碼可以看出來,這種寫法正是面向對象的正統寫法。同時,我們在控制檯裏看到這個對象與ES5的對象區別僅在於顯示的名字上多了一個class關鍵字,如下圖:
再和“面向對象”談戀愛 - class(四)

下面我要詳細的對比一下ES5ES6的面向對象有什麼區別,以及用這種方式寫出來的對象與ECMAScript的內置對象有什麼區別,這樣做的目的能讓你清晰的明白麪向對象編程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形式。

1、與ES5對比

const [div1,div2]=[new Div(10,20),new Div(15,20)];  //這兩個對象是爲了對比他們身上的原型
div1.z=30;  //給實例添加一個私有屬性

console.log(
    typeof Div, //function 構造函數(雖說是類,但實質還是構造函數)
    Div.prototype.constructor===Div,    //true 類本質還是構造函數(披着羊皮的狼)

    //Object.getPrototypeOf方法是用來取對象身上的原型,用它代替__proto__
    Object.getPrototypeOf(div1)===Div.prototype,    //true 實例的原型就是構造函數的原型
    Object.getPrototypeOf(div1)===Object.getPrototypeOf(div2),  //true 兩個實例的原型都一樣,指向構造函數的原型對象

    div1 instanceof Div,        //true div是它的實例
    div1.constructor===Div,     //true 實例的構造函數就是類

    /*
     * 方法說明
     *  Object.getOwnPropertyNames()這個方法是用來獲取對象身上的所有屬性名
     *  hasOwnProperty()用來判斷某個屬性是對象自身的(true),還是繼承自原型對象的(false)
     *  Object.keys()返回對象所有可枚舉(遍歷)的屬性名
     */
    Object.getOwnPropertyNames(div1),//["x", "y", "z"] 實例自己的屬性
    div1.hasOwnProperty('x'),       //true 實例的屬性
    div1.hasOwnProperty('move'),    //false 這個方法是繼承而來的
    Object.keys(Div.prototype)      //[] 對象身上的方法都是不可枚舉的
);

//ES5定義的對象,身上的方法是可以枚舉的
function Car(){}
Car.prototype.drive=function(){
    console.log('竄的老快了');
}
console.log(Object.keys(Car.prototype));  //["drive"] 所有方法都是可枚舉的

從上面的代碼得出以下的結論

  1. 類的本質還是構造函數,其實class就是個語法糖,它的內部還是個構造函數
  2. class聲明的對象與ES5聲明的對象實質上一樣
  3. class聲明的對象,它身上的方法都不能被枚舉

2、與內置對象對比

const [d1,d2]=[new Date(),new Date()];  //聲明兩個內置對象實例
d1.x=10,d1.y=20,d1.z=30;    //給實例添加三個私有屬性

console.log(
    typeof Date,    //function
    Date.prototype.constructor===Date,  //true
    Object.getPrototypeOf(d1)===Date.prototype, //true
    Object.getPrototypeOf(d1)===Object.getPrototypeOf(d1),  //true
    d1 instanceof Date, //true
    d1.constructor===Date,  //true
    Object.getOwnPropertyNames(d1), //["x", "y", "z"]
    d1.hasOwnProperty('x'),  //true
    d1.hasOwnProperty('getDate'),   //false 這個方法是繼承於Date對象的
    Object.keys(Date.prototype),    //內置對象身上的方法都是不可枚舉的
);

從上面的代碼得出以下的結論

  1. 自定義對象就是我們聲明的一個類似於內置對象的對象
  2. JavaScript的面向對象編程,實質是把某個功能寫成一個對象,並且這個對象是在模仿內置對象

添加屬性與方法

class聲明的對象同樣允許小夥伴們任性的添加屬性與方法,包括共享與私有的。

  • 共享屬性放在constructor裏,共享方法放在大括號內
  • 私有屬性放在類身上,私有方法放在大括號內同時前面要加static關鍵字
  • 私有方法裏this指向類本身,其它方法裏的this指向實例對象
class Bear{
    constructor(){
        this.name='熊大';   //共享屬性(放在constructor裏)
    }
    sleep(){    //共享方法(直接放在大括號裏)
        this.name='熊二'; //this指向實例,所以在這裏給this添加屬性還是實例的屬性
        console.log(`${this.name}愛睡覺`);
    }
    static gohome(){    //私有方法
        //類會默認添加一個name屬性,值爲class後面的那個單詞
        console.log(`${this.name}的家在森林`);  //這裏的this並不會指向實例,而是指向類
    }
}

//共享屬性與方法
const b1=new Bear();
console.log(b1.name);   //熊大    
b1.sleep(); //熊大愛睡覺
console.log(b1.name);   //熊二  sleep裏重新定義了name屬性,所以在這就被改了

//私有屬性與方法
Bear.age=5;     //在外面添加私有屬性
console.log(b1.age);    //undefined 實例不具備
Bear.gohome();          //Bear的家在森林
//b1.goHome();          //報錯,它是私有方法

下一篇文章會詳細介紹class裏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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