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冯小刚讲了个好故事。

《芳华》这部电影想必大家都看过了,从上映到现在不少人还在讨论这部影片,褒贬不一。但于我个人而言,发自内心的说:这是一部良心片,也是一个值得回味的好故事。

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这部片子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部分,一开始是在政策指导下文工团的故事;二是男女主人公相继离开文工团后在战争中发生的事;三是文工团解散后的故事。

这三部分有序联系在一起,并且每一部分中对于人物性格的描写非常好。

比如女主人公偷拿舍友军装去照相馆拍照的细节;旁白者-穗子一边在笑话女主人公的同时一边也在观察其他男女角色以及尽力善待他们;老师在看到女主被欺负时表面很凶但实则还是包庇的刻画等等,影片中很多细节都值得玩味。

另外,在整个故事的背后也展现出一部分现实的丑陋。

刘峰,一个“活雷锋”,修得了机械表,做得了沙发,还能跳舞,帮同学们做了那么多好事,但仅仅是因为不合时宜的表白心上人丁丁,而被调往前线。

并且在影片后半段刘峰在书店向交警队求情,想要回被扣的车子,遭遇了赤裸裸现实的碰撞。而偶遇同学郝淑雯-一个有权有钱的高干子弟,为刘峰这个老同学付了赎回车子的钱。这一切的安排既合理又直击人心。

或许在某些方面凸显了出生,家庭背景确实是一道“暗坎”,注定了每个人的命运。

这里还有一个细节,郝拿出一张丁丁后来发福的照片,穗子出于同学间轻松的调侃,说:她现在这个样子,一定谁也不愿意碰她了吧哈哈哈...

这是多年后的一句玩笑,谁能想过,这与刘峰之前被残酷的拷问并调往前线打仗,战斗在枪林弹雨中,彷佛是一种深刻的讽刺。

不得不说,整个故事的年代感,以及人物细节与心理变化的描写真是入木三分,很打动人。

再来说女一号何小萍,她承载了全片的线索,她的感情线也是最清晰的。

一个父母被关到死都没有平反;为了母亲抱一下故意装病;一个从小被欺负大的姑娘;对同学刘峰有着真挚的感情并用行动去证明的一个姑娘。这一切都能看出她内心的勇敢和善良。

影片中战争结束后,何小萍精神出了问题,这一部分我觉得冯导是想讲点什么,不同的人对这段解读都不同,这里不赘述了。

影片的最后,导演并没有为了一个积极正面的结尾而刻意拔高人物,这里演得很真实,就像在讲一个真实的故事:

两人并没有直接在一起,而是刘峰病重,何小萍把他接到身边照顾他,两人才算在一起,但没有结婚。故事很完整,也没有太多的噱头,结局在合理范围之内,让观众也觉得感动和温馨。

讲完影片,再来说这部片的编剧-严歌苓。如果你认真了解过这个人的话,你一定会把女性的力量,自律,坚韧和她联系在一起。

因为她就是这样一个人。

1958年,严歌苓出生在一个文艺家庭,父亲严敦勋是位作家,母亲则是一名极为勤奋的话剧演员。

在她小的时候就经常看到父亲画画,在灯下拉小提琴,母亲则拿着《莎士比亚》的剧本,一句一顿地念台词。

父亲的书柜里装满了各种世界名著,严歌苓想看什么都可以。哪怕充满少儿不宜的禁忌,父亲也绝不阻拦。倒是母亲,会悄悄来到她身边,将书从她手中抽走:“你现在这个年纪,看这个还早了点儿。”

小小年纪,她就看过《战争与和平》《西厢记》,专挑喜欢的段落,去了学校讲给小朋友听。看漏的部分,自己想办法编一段接上去。她的创作才华,那时就埋下了种子。

12岁那年,严歌苓报考部队文工团,成为了一名跳芭蕾舞的文艺兵。一次偶然机会,在一个仓库里她发现了很多发霉的书,她就偷偷把书带回宿舍,将书的封面撕掉,套上毛选的壳子。

在这些书里,有影响了她一生的《拜伦传》。拜伦的内在力量,令严歌苓无比钦佩和激动:

原来一个人天生的条件,并不能决定她最终的高度。只有用强大的自律和内在驱动,才能把人带到更好的地方。

所以在部队里,她虽然不是形体最好的,但永远是最勤奋的。

每天早上4点她就爬起来,将腿拉成一条直线,脚高高地架在窗櫺上,甚至连给人写信都会保持这种姿势,从不懈怠。

于她而言,要么不做,要么就要做到竭尽全力。

后来由于一段感情的挫败,严歌苓选择在自己20岁时,参加自卫反击战。当时缺记者,抱着英雄主义的态度,严歌苓对上级说:“我想去。”没想到,这成为了她一生的转折。

当看着一个个伤员被擡进包扎所,走廊和手术室里浓浓的血腥味,严歌苓才意识到战争的可怕,她那些英雄主义的幻想破灭了。

在采访了3个月的伤员后,严歌苓一夜之间意识到,跳舞,受的局限太大了,她必须找到一种新的形式来表达自己,那就是写作。

后来,她被调到铁道兵政治部担任创作员,成为一名军旅作家,写出了小说《绿血》《一个女兵的悄悄话》,获得优秀军事长篇小说奖等,在文坛崭露头角。25岁退伍时,她已经是专职作家了。

后来,她又去了美国。但当时语言是个大问题,她报了英语班,可托福才考了540分。那时候钱也快花光了,她听说在芝加哥,底特律也有考试。她心想,豁出去了,剩下的钱全部拿来买机票,这样就还有两次机会。

严歌苓抱着破釜沉舟的决心,死磕到底,居然从一个英语白痴,考上了哥伦比亚艺术学院,开始在那里接受系统的写作训练。

但她的英语文学基础比起同学差太多,别人一个小时读五十页,她一个小时才读十页,与此同时还要去打工赚钱。但越是困难,越能激发她的斗志。她拼命训练写作技巧,到了期末成了班上唯一一个拿满A的学生。

后来在一次访谈节目中,主持人问:“在那样条件下,您一下子拿到那么好的成绩,您是怎么做到的?”

严歌苓说:“聪明人,用的都是笨办法。”

后来她不懈的努力与自身的天赋,让不少导演发现了她,对她的剧本很感兴趣。后来一部《天浴》,拿下了第35届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剧情片,还被《时代周刊》选入年度全球十大佳片。

在写作这件事上,就像当初练舞一样,严歌苓对自己非常严苛。读写作班时,老师要求学生写3页,她就一定要写6页。成为专业作家后,每天早上9点到下午3点,她雷打不动地坐在桌前写作,每天坚持。

这种高度自律是做成事情的关键,但也让她一段时间患上躁郁症,最后帮她撑过来的,是小说。她说:“要是不写作的话,那我生命中最精彩的部分就死了。”

记得之前高晓松这样评价严歌苓:一个美的女人,不怜悯自己,不怜悯这个世界,也不怜悯她笔下的人物,我觉得这是成为伟大作家的素质。

所以我猜想,可能也有不少观众是冲着编剧严歌苓进电影院的。有时候,一个好的编剧,也是一部好电影的保证。

最重要的,好故事,值得被搬上荧幕,而经过导演的手,总能被人记住。但假如好故事能流传很久,那功劳,有编剧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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