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歡,別曖昧

前段時間,有一句話很火:曖昧上頭的的那幾秒,像極了愛情。

可是,曖昧終究只是曖昧,不是愛情。那個跟你曖昧的人,看起來觸手可及,其實你們之間的距離卻還有很遠。

所以,不喜歡,及時拒絕,別曖昧。

之所以寫這篇文章,是因爲最近在圖書館認識了一個女生。我知道,和她沒有可能,所以只是把她當成朋友,可是她卻經常在網上找我聊天。我心裏清楚,從字裏行間都能看出那個女孩是喜歡我的,只是沒有明說。

每天晚上,她都會在我睡前跟我發晚安,我因爲忙沒法吃晚飯時,她也想着要給我送晚飯,可是我從來沒有以同樣的晚安回覆過,也不願意接受她做出的超出朋友界限的事。翻看聊天記錄,每次都是以她爲開始,以我的草草回覆爲結束。我能想象,當她鼓起勇氣一次次找我,而我的回覆如此平淡時,屏幕對面,是一張多麼失望的臉。

我不想傷害她,可是,我知道,如果不拒絕她,只是給她更多虛無的幻想。曖昧不清,卻沒法給出一個合適的身份。那樣,到最後會更傷人吧。

在我的觀點裏,戀人就是戀人,朋友就是朋友,沒有中間地帶。哪些事情是朋友之間不能做的,就絕對不要做。因爲如果真的不喜歡,有一天對方捅破了這層紙,最後連朋友可能也沒法做。

每一份喜歡都值得被尊重,但不代表着你不喜歡對方還要與她糾纏不清。你給不了的幸福,會有別人給,所以請放她走。那種雙腳離地被吊着的感覺真的很難熬。

更不要藉着喜歡,享受着對方的好最後卻不負責,你要相信,如果你玩弄別人的感情,總會有一天,有一個人,會跨過人海來辜負你的感情。

也許現在這個時代,真的如薛之謙《曖昧》裏的那句歌詞:反正現在的感情都曖昧,你大可不必爲難找般配。可是我不願意,那些愛裏的溫柔,我捨不得給別人。所以啊,你也要早一點出現,別再讓我等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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