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的主体责任” 的 七条底线,八项要求,九不准

2016年8月1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京召开专题座谈会。

国家网信办副主任任贤良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指出,网上信息管理,网站应负主体责任,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各网站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网信办主任座谈会提出的“重基本规范、重基础管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网站主体责任”要求,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主管部门和互联网企业要建立密切协作协调的关系,走出一条齐抓共管、良性互动的新路。

并就网站履行网上信息管理主体责任提出了八项要求:

范围: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网站

1,要建立总编辑负责制,总编辑要对新闻信息内容的导向和创作生产传播活动负总责,完善总编辑及核心内容管理人员任职、管理、考核与退出机制;

2,发布信息应当导向正确、事实准确、来源规范、合法合规;

3,提升信息内容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建设新闻发稿审核系统,加强对网络直播、弹幕等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上线的安全评估。

4,网站还应严格落实7×24小时值班制度、

5,建立健全跟帖评论管理制度、

6,完善用户注册管理制度、

7,强化内容管理队伍建设、

8,做好举报受理工作等。

九不准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七条底线

  1,法律法规底线

  2,社会主义制度底线

  3,国家利益底线

  4,公民合法权益底线

  5,社会公共秩序底线

  6,道德风尚底线

  7,信息真实性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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