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封信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你好!

今天看到一個案例,有個寶媽不喜歡父親了,所以想要離婚,但又怕孩子受傷,網友就發了曾教授對婚姻的一些看法。

他認爲,並不是隨隨便便兩個人就可以做夫妻的。一個人身邊有許多血緣關係很近的人,但是連這些人都無法跟你睡在一個房間裏。跟你睡在一起心安理得的,卻是一個無親無故的生人。從這個角度來講,還是比較有趣的,告訴我們要珍惜枕邊人。

然後他又說吵架是很正常的。有人告訴他說夫妻一直很和諧,三十年來從不吵架,教授心裏就想:這兩個人一定沒什麼感情。他認爲,吵架是有感情的一種表現。你覺得呢?是是是非,我還沒有資格評論。

最後他說,評論人一生的成就是他度了幾個人,而夫妻就是要度的第一個人。如果連夫妻都度不了,那麼別人更沒有希望。這個可能有人覺得是宗教範疇了,你又是怎樣想的呢?人是帶着任務下來的,雖然每個人都有成佛的潛質,但不是每一個人都要做度人之事啊。

他認爲,即使離婚了,你吸引的你喜歡的還是同一個人,意思就是同一類人。所以第一個人你度不了,後面的人你也一樣度不了。前半部分的說法我是有幾分認可的,教授的結論相當於說,再婚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比較有價值的就是,他認爲夫妻之間要用包容去代替忍耐。但兩者之間有什麼區別,到底怎麼代替,他並沒有講。或者說,包容是他說的“忘記離婚的概念,放手吵架去。現在的人一吵架就離婚,因爲怕離婚,許多人都不敢吵架。”呢?這樣的話就很奇怪了,一個人忘記了離婚的概念,放手吵架去,那麼傷害另一方大概會更深吧,又憑什麼讓另一方忘記離婚的概念呢?

寫信的時候聽着歌兒,下面有一條很戳心的評論,足以讓人難過一整天的了,你也看一看吧:

有一天喝醉酒,給她打電話,哭得唏裏嘩啦地說了兩個多小時,第二天早晨起來看了下通話記錄,只有七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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