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神裏的意義

      人,總是要去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的。藥神裏面的張長林說:“有一種病是治不了的,那就是,窮病!”可是,程勇還是每個月虧幾十萬,冒着坐牢和失去一切的風險,給白血病患者拿500元一盒的印度格列寧。最後,程勇還是被抓了,判決出來的那一天卻有很多白血病患者送行,他在人羣中看到了失去生命的老呂和黃毛正欣慰地對他微笑……

      電影裏有個程勇對警察咆哮的鏡頭:“他想活!有什麼罪!”有沒有想過,如果我們只是很平凡,只是在乎別人的看法,只是接受所謂的對和錯,那麼我們怎麼能去做更有意義的事情呢?

        我是做不了讓別人都舒服的人,事實上,是做不了讓所有人都滿意。固執地堅守自己的原則,奮鬥自己的目標,讓僅有的人生過得有意義吧,我開心我就去做,不開心爲什麼要勉強自己違和?

      我爲什麼要背一個所謂的名牌包包去迎合別人的眼光而去彰顯我價值幾何?

      如果讓人舒服,是一個人的頂級實力,我寧願不要這種頂級實力,不是說不懂尊重,而是尊重是一種相互,一種坦誠。

        程勇在判決的時候對法官說:“我犯了法,我接受懲罰。但看着吃不起藥的白血病人,我心裏難受,但以後會越來越好,我希望這一天快點到來。”

        這對法不尊重,卻是對生命的坦誠和尊重。做一件事,不是讓所有人都舒服,而是如果有意義,即使所有人不舒服,也要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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