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治法
- 將一個大問題分成多個子問題的,把這些小的易求解的子問題解決出來,大問題也就解決了
什麼時候使用
- 問題縮小到一定規模容易解決
- 分解的子問題是相同種類的子問題,即該問題具有最優子結構
- 分解後的子問題可以合併
- 子問題的作用區間不重複
其中第第一條基本都能滿足,第二條反應的的遞歸的思想也容易滿足,第三條是能否使用分治的關鍵
如果不滿足第三條可以是考慮貪心或者dp,第四條不滿足也可以進行分治,但是會浪費時間,可以考慮dp
其中第第一條基本都能滿足,第二條反應的的遞歸的思想也容易滿足,第三條是能否使用分治的關鍵
如果不滿足第三條可以是考慮貪心或者dp,第四條不滿足也可以進行分治,但是會浪費時間,可以考慮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