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协议-Linux哲学思想-Linux目录结构

一、开源协议
常见开源协议有GPL、LGPL、BSD、Apache、MPL、MIT等
开源协议-Linux哲学思想-Linux目录结构

GPL

在自由软件所使用的各种许可证之中,最为人们注意的也许是通用公开许可证(General Public License,简称GPL)。

GPL同其它的自由软件许可证一样,许可社会公众享有:运行、复制软件的自由,发行传播软件的自由,获得软件源码的自由,改进软件并将自己作出的改进版本向社会发行传播的自由。

GPL还规定:只要这种修改文本在整体上或者其某个部分来源于遵循GPL的程序,该修改文本的 整体就必须按照GPL流通,不仅该修改文本的源码必须向社会公开,而且对于这种修改文本的流通不准许附加修改者自己作出的限制。

因此,一项遵循GPL流通 的程序不能同非自由的软件合并。GPL所表达的这种流通规则称为copyleft,表示与copyright(版权)的概念“相左”。

GPL授予程序接受人以下权利,或称“自由”:

  • 以任何目的运行此程序的自由

  • 以学习程序工作机理为目的,对程序进行修改的自由(能得到源代码是前提)

  • 再发行复制件的自由

  • 改进此程序,并公开发布改进的自由(能得到源代码是前提)

GPL协议最主要的几个原则:

1、确保软件自始至终都以开放源代码形式发布,保护开发成果不被窃取用作商业发售。任何一套软 件,只要其中使用了受 GPL协议保护的第三方软件的源程序,并向非开发人员发布时,软件本身也就自动成为受 GPL 保护并且约束的实体。也就是说,此时它必须开放源代码。

2、GPL 大致就是一个左侧版权(Copyleft,或译为“反版权”、“版权属左”、“版权所无”、“版责”等)的体现。你可以去掉所有原作的版权 信息,只要你保持开源,并且随源代码、二进制版附上 GPL 的许可证就行,让后人可以很明确地得知此软件的授权信息。GPL 精髓就是,只要使软件在完整开源 的情况下,尽可能使使用者得到自由发挥的空间,使软件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

3、无论软件以何种形式发布,都必须同时附上源代码。例如在 Web 上提供下载,就必须在二进制版本(如果有的话)下载的同一个页面,清楚地提供源代码下载的链接。如果以光盘形式发布,就必须同时附上源文件的光盘。

4、开发或维护遵循 GPL 协议开发的软件的公司或个人,可以对使用者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但还是一句老话——必须无偿提供软件的完整源代码,不得将源代码与服务做捆绑或任何变相捆绑销售。

LGPL

GNU宽松用公共许可证,简称LGPL(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被用于一些(但不是全部)GNU程序库。这个许可证以前被称为GNU库(Library)通用公共许可证。

LGPL是GPL的变种,也是GNU为了得到更多的甚至是商用软件开发商的支持而提出的。与GPL的最大不同是,可以私有使用LGPL授权的自由软件,开发出来的新软件可以是私有的而不需要是自由软件。所以任何公司在使用自由软件之前应该保证在LGPL或其它GPL变种的授权下。

BSD

BSD开源协议是一个给于使用者很大自由的协议。可以自由的使用,修改源代码,也可以将修改后的代码作为开源或者专有软件再发布。当你发布使用了BSD协议的代码,或者以BSD协议代码为基础做二次开发自己的产品时,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源代码,则在源代码中必须带有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2、如果再发布的只是二进制类库/软件,则需要在类库/软件的文档和版权声明中包含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3、不可以用开源代码的作者/机构名字和原来产品的名字做市场推广。

BSD代码鼓励代码共享,但需要尊重代码作者的著作权。BSD由于允许使用者修改和重新发布代码,也允许使用或在BSD代码上开发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因此是对商业集成很友好的协议。很多公司企业在选用开源产品的时候都首选BSD协议,因为可以完全控制这些第三方的代码,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修改或者 二次开发。

Apache

Apache License是著名的非盈利开源组织Apache采用的协议。该协议和BSD类似,同样鼓励代码共享和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同样允许代码修改,再发布(作为开源或商业软件)。

需要满足的条件:

1、需要给代码的用户一份Apache License。

2、如果你修改了代码,需要在被修改的文件中说明。

3、在延伸的代码中(修改和有源代码衍生的代码中)需要带有原来代码中的协议、商标、专利声明和其他原来作者规定需要包含的说明。

4、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一个Notice文件,则在Notice文件中需要带有Apache License。你可以在Notice中增加自己的许可,但不可以表现为对Apache License构成更改。

Apache License也是对商业应用友好的许可。使用者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修改代码来满足需要并作为开源或商业产品发布/销售。

MPL

MPL是The Mozilla Public License的简写,是1998年初Netscape的 Mozilla小组为其开源软件项目设计的软件许可证。MPL许可证出现的最重要原因是,Netscape公司认为GPL许可证没有很好地平衡开发者对源代码的需求和他们利用源代码获得的利益。同著名的GPL许可证和BSD许可证相比,MPL在许多权利与义务的约定方面与它们相同(因为都是符合OSIA认定的开源软件许可证)。但是,相比而言MPL还有以下几个显著的不同之处:

1、MPL虽然要求对于经MPL许可证发布的源代码的修改也要以MPL许可证的方式再许可出来,以保证其他人可以在MPL的条款下共享源代码。但是,在MPL许可证中对“发布”的定义是“以源代码方式发布的文件”,这就意味着MPL允许一个企业在自己已有的源代码库上加一个接口,除了接口程序的源代码以MPL许可证的形式对外许可外,源代码库中的源代码就可以不用MPL许可证的方式强制对外许可。这些,就为借鉴别人的源代码用做自己商业软件开发的行为留了一个豁口。

2、MPL许可证第三条第7款中允许被许可人将经过MPL许可证获得的源代码同自己其他类型的代码混合得到自己的软件程序。

3、对软件专利的态度,MPL许可证不像GPL许可证那样明确表示反对软件专利,但是却明确要求源代码的提供者不能提供已经受专利保护的源代码(除非他本人是专利权人,并书面向公众免费许可这些源代码),也不能在将这些源代码以开放源代码许可证形式许可后再去申请与这些源代码有关的专利。

4、对源代码的定义
而在MPL(1.1版本)许可证中,对源代码的定义是:“源代码指的是对作品进行修改最优先择取的形式,它包括:所有模块的所有源程序,加上有关的接口的定义,加上控制可执行作品的安装和编译的‘原本’(原文为‘Script’),或者不是与初始源代码显著不同的源代码就是被源代码贡献者选择的从公共领域可以得到的程序代码。”

5、MPL许可证第3条有专门的一款是关于对源代码修改进行描述的规定,就是要求所有再发布者都得有一个专门的文件就对源代码程序修改的时间和修改的方式有描述。

MIT

MIT是和BSD一样宽范的许可协议,作者只想保留版权,而无任何其他了限制。也就是说,你必须在你的发行版里包含原许可协议的声明,无论你是以二进制发布的还是以源代码发布的。

二、Linux的哲学思想

1.一切皆文件
2.实现单一目的的小程序
3.组合小程序完成复杂任务
4.文本文件保存配置信息
5.尽量避免捕获用户接口
6.提供机制,而非策略(所谓机制就是“提供什么功能”;策略就是“实现什么功能”)

在Linux操作系统是以根、目录、文件的形式进行存储数据的,一切的存储数据、字符、块设备都以文件的形式
存储在以根为源的树装文件目录中; 所有可运行的程序或可执行的操作都以简单的命令形式存放在操作系统的源码包内,使用方便、单一、直接,这样才能保证Linux更能高效运行;对于复杂的任务可通过相应的命令执行多个小程序来实现复杂的功能;在Linux操作系统中任何服务、软件的配置信息都存在对应路径下的文本文件中,可查看修改其配置信息;Linux的用户模式区分明确,不同用户权限不同,方便使用者使用;因为Linux为开源产品,所以提供的都是机制,为使用者提供了更大的空间使其更好地实现它。

三、Linux目录结构以及目录结构命名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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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系统 FHS(filesystem hierarchy standard)

/bin: 所有用户可用的基本命令程序文件;
/sbin:供系统管理使用的工具程序;
/boot:引导加载器必须用到的各静态文件:kernel、inintramfs(inintrd)、grub等;
/dev:存储特殊文件或设备文件;
    设备有两种类型:字符设备(线性设备)、块设备(随机设备)
/etc:系统程序的配置文件,只能为静态;
/home:普通用户的家目录;一般每个普通用户的家目录默认为此目录与用户同名的子目录,
    如/home/USERNAME
/root:管理员的家目录;可选;
/lib:为系统启动或根文件系统上的应用程序(/bin、/sbin等)提供共享库,以及为内核提供内核模块
    libc.so.*:动态链接的C库;
    ld*:运行时链接器/加载器;
    modules:用于存储内核模块的目录;
/lib64:64位系统特有的存放64位共享库的路径;
/media:便捷式设备挂载点,可选路径;
/mnt:其他文件系统的临时挂载点;
/opt:附加程序的安装位置,可选路径;
/srv:当前为服务提供的数据;
/tmp:为那些会产生临时数据的程序提供用于存储临时文件的目录。可供所有用户操作;有特殊权限;
/usr:usr Hierarchy ,全局共享的只读数据路径;
    bin,sbin;
    lib,lib64;
    include:C程序的头文件;
/share:命令手册和自带文档等架构持有的文件存储位置;
/local:另一层级目录;
X11R6:X-window程序的安装位置;
/src:程序源代码文件的存储位置;
/usr/local/:Local hierarchy,让系统管理员安装本地程序;也通常用于安装第三方程序;
/var:/var hierachy 存储发生变化的数据目录;
    cache: Application cache data
    lib:Variable state information
    local:  Variable data for /usr/local
    lock:   Lock files
    log:    Log files and directories
    opt:    Variable data for /opt
    run:    Data relevant to running processes
    spool:  Application spool data
    tmp:    Temporary files preserved between system reboots、
/proc: 基于内存的虚拟文件系统,用于为内核及进程存储的相关信息;他们为内核参数,
    例如:net.ipv4_forward,虚拟路由为/net/ipv4/ip_forward,存储于/proc/sys,
    因此其完整的路径为/proc/sys/net/ipv4/ip_forward;
/sys:sysfs 虚拟文件系统 提供了一种比proc更为理想的访问内核数据的路径;
其主要作用在于为管理Linux设备提供一种统一的模型接口;

参考:https://www.ibm.com/developerworks/cn/linux/l-cn-sys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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