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與寬容

 我表姐的孩子的小名叫桐桐,這個名字是我取的。他的真名,我不願意寫在這裏。我一向認爲小孩子的名字是隻適合在家裏唸的,不要出現在文章裏。寫下小名,一來是爲了敘述方便,二來這也是我們所習慣的,他的真名,也就顯得更沒有必要了。

 算上我的親姐姐,我一共有七位姐姐。我是這個家族裏最小的一個,也是唯一的男孩,自然也就成了桐桐唯一的舅舅。

 基於以上兩種原因,他與我格外的親熱,我說的是他與我,不是我與他。每每聚會,什麼三舅公四姑婆的一個個都以逗他爲樂,當他由一邊跑到另一邊最後跑到我的跟前的時候,人羣中總會冒出一個聲音:“桐桐,叫舅舅,讓舅舅抱,你的名字是舅舅給取的喲!”這話不知是誰說的,但每次總有人說。

   於是他便用他那稚嫩的模糊不清的聲音低聲叫着“舅舅,舅舅”,向我伸出他的兩隻手,並開始往我腿上爬。我讓他坐在我的腿上,或者把他舉過頭頂。在這一點,我與其他人不同。我自幼就是個怕生的人。親戚走動雖是頻繁,卻比生人還生。所以我與桐桐的交流總是無聲的。我喜歡捏他的鼻子、把臉湊上去讓他親。小孩子的手總是沾滿了口水,我時常閉着眼睛,任他在我臉上亂抓。這個過程很叫人享受。如果你環顧四周,你會發現所有的人在這個時刻都變成了相同的年紀。他們全都掛着祥和滿意的笑容,像是正安享晚年的老人。在我的其他表姐的臉上,有一絲不易察覺的尷尬。我知道那是出於一種嫉妒。

 有時候我遲到了,成了最後一個到場的人。當我走進大廳的時候,只見桐桐跌跌撞撞向我跑來,大聲的叫着“舅舅”。所有的目光在這個時候都轉移到了我的身上。我的沉默的本性遇見這種長期不得不在人羣中與他親熱的事情,使我每每這個時候在尷尬與開心之間徘徊。


  在他不到兩歲的時候,我離開了我的家庭—爲了追逐我的文學夢想。文學的夢想總是關於流浪與遠方的。這些年我過得不錯,出版了幾本短篇集以及一部長篇小說。我極力變成一個精緻的人,把簡約主義、碎片式小說運用到生活與衣妝中去。旅行和寫作成了生活的主旋律,生命也就顯得富有規律。另外,旅行裏的那些關於愛情的期待以及浪漫的邂逅也是件十分美麗的事情。

 怨恨與爭吵早已作古。與母親在微信上話家常,她告訴我誰又結婚了,誰家的孩子要上大學啦。我告訴她,今年我準備回家。

   她立馬沉默起來。

 接着我告訴她不要再糾結於過去的事情,沒有必要那麼謹慎的待我。

 “你的父親呢?”她問到。

 我大笑,“叫他到機場接我。”


 我決計先去西安拜訪一位從未謀面的朋友。從未謀面的朋友只適合存在於遠方,但我們都有見面的衝動,所以決定破個例。這算得上是一次冒險,不過我是幸運的。我在西安的那幾日,不斷有故鄉的親戚朋友打我電話,這都是母親的功勞。她一定歡喜得要命,逢人便說:“易聞要回家來啦!”

 10點的飛機,母親問我要不要歇歇。我說不用,想去江邊走走。

 父親也在,姐姐五點下班。我們仨聊了很多,有着說不完的話,一點也不像幾年沒見面的樣子。母親問我什麼時候把女朋友帶回家。父親說“外地姑娘難養,只怕帶回來水土不服,這次回來,不妨多住些時日,叫你姐姐把她那些同學全拉出來瞧瞧”。

 母親罵父親不講究、亂說話。

 我告訴父親我必然是會住很多日子的,我壓根就還沒想走的事情。女朋友的事自是不用擔心,明年鐵定給他一個交代。我這話不是隨意敷衍。

 回到家,我提議晚上請親戚吃飯,我在西安的時候這些人電話打得勤快。

 “不用擔心,我早安排好了。錦和苑吃火鍋。”父親說。

 六點開飯,作爲東道主,我們五點便到場。不一會兒,親戚開始一波接着一波的到來。大家看見我,都高興得很。我也嘻哈着與他們暢談。人們都拍着我的肩膀誇我爭氣,是個好孩子。也有人不忘揶揄父親一番。父親也不生氣,只說孩子好,他就高興。突然,我聽見一個大聲的叫喊從我身後傳來。

   “舅舅!”他似乎很生氣,正在抱怨。

 我回轉頭,只見桐桐正站在門口,臉像包子似的皺成一團。

 “哈哈!臭小子!”

 他向我跑過來,我本想像從前一樣一把把他抱起,不過朦朧中的我似乎已經意識到他五歲了。我俯下身子,摸摸他的腦袋,捏捏他的鼻子。


那天晚上我讓他坐在我的身旁,他一直都挺淘氣,現在更野了。總是一個勁的叫舅舅,像是要把這三年裏的全補上。他也比以前更賴皮了,一直吼着要我夾菜。

 我早已無心吃飯,這小子完全俘獲了我。我看着他,心想他吃飯的樣子真是可愛極了,似乎每一樣菜在他的嘴裏都成了山珍海味。

 飯後回家,我想起今天的事情還沒有完成。翻一本《瑪格麗特小鎮》繼續閱讀。

 臭小子,爲什麼我老是想起你,如戀愛中的情人!

 關上書,茫然看着封面,所有的甜蜜與溫情在那一刻有了答案。


在我決心以寫作爲事業之時,我正遭受着我所認爲的最困難時期。我失去了不止一件本該屬於我的東西。我親手扔掉了我的上一流大學的機會,後來索性連三流大學也丟了。我爲這事懊悔不已,當我同父親在中緬邊境與緬甸人做生意的時候。我的臉被雲南溫暖毒人的陽光曬得黝黑,幽居鄉下,使得我曾長達一個月洗不了澡,永遠趿着一雙人字拖鞋,儼然是個野蠻人。我的純真年代、我的戀人都因爲我的軟弱、我的沒有主見離我而去;我本可以有的中產階級生活也不可得。


 那時我最愛的兩本書是《人間失格》與《百年孤獨》。我記得曾有人對我抱怨《百年孤獨》太難懂。

 朋友,如果你處在我那樣的境地,你不僅會懂,也會像我一樣深深地愛上它。在那喧囂的街頭、在那遲醒時灑在枕邊的夕陽,憧憬着阿瑪蘭旦的第二故鄉—威尼斯,因爲奧雷里亞諾的小金魚而感到心正在撕裂。


 我曾歇斯底里地自詡爲批判現實主義作家,孜孜不倦,立誓用晦暗的筆觸全力描繪這個晦暗的世界。我當然忘了晦暗的世界是給晦暗的人看的,晦暗的字是由晦暗的人寫的。

 一個初次踏上寫作之路的人,他的最悲慘的命運在於愛上長篇小說。托爾斯泰有自己的文字風格,海明威有自己的文字風格。對於這一點,我無能爲力。我在所有這些流派之間來回跳動,幾乎癡迷於世界上所有的書籍,除了哲學。當我的小說寫了幾章過後,我突然發現,文字之間透露的全是簡明快,然而我理想中的它卻是十分厚實的;或者即使沒有發生變化,我卻覺得極簡主義更適合它了。性與虛僞的主題在不知不覺間變成憤怒與焦慮。我的心中有一個魔鬼,時時刻刻它都在阻礙我以最初的心態來完成我的作品。

 當我意識到這一切的時候,我不可能繼續寫下去。撕掉、扔到爛泥裏叫人踐踏。這該死的長篇小說!

 “陀思妥耶夫斯基說過:“人窮,您還能保持與生具來的高尚的情操,可是窮到一無所有,那就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辦不到了。對於一個一貧如洗的人,甚至不用棍子把他趕出去,而是應該用掃帚把他掃出去,從而使他斯文掃地,無地自容。”我最終寫就了我的第一部真正意義上的長篇小說—《揚帆起航》,因爲飢餓。我找到就近的郵局,把它寄給出版社。一路上我提着它,好似正提着一雙別人的臭皮鞋。

出版、暢銷。這一切真他媽的叫人膩煩。

 

去年三月的一個早晨,我乘動車南下廣州,乘船去海南。我已經去過海南兩次,不過我還從沒乘船去過。我計劃先做一次環島旅行,然後遠航,尋找國界。

 “您好,先生。”

 “給我一杯純淨水。”

  我把水擱放在座前的便利式餐桌上,並不急於喝它,翻開一本散文集打發時光。三月的陽光灑在書本上,我感到心裏又疼又冷,想要哭泣。把書翻至扉頁,這才發現書的頁面由上至下依次寫有:

 《沉浸》

 《呼倫貝爾詩集》

 《金屬街道》

 我在最末補充了四個字—《揚帆起航》。我看着它們,這四個字猶如老巷子裏的貓一樣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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