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許多開源協議,很多人都不注意,以爲:反正是開源的,我想怎麼整就怎麼整。其實不然,只是一般我們太不起眼了,沒人告我們而已。
下面是我的總結,有點簡單粗暴,以通俗爲目的,可能會不完整。
1.GPL
要求任何使用/修改/衍生之GPL類庫的的軟件必須採用本協議。
2.LGPL
未改庫的代碼,且使用動態鏈接的方式調用 -- > 不需要開源。其他情況下,只要是商用,用到該庫的所有類都要開源。
所以,建議封裝一下,再用。
3.BSD、Apache 2.0、MIT
較寬鬆的協議,使用該協議的代碼“基本上可以隨便整“。
不過,需要帶上原來的協議(txt文件)
MIT則是,不論以何種方式發佈,都需要附上它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