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評價201907-水資源約束下城鎮建設承載規模-城鎮人均需水量

  根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標準(GB/T 50331-2002) 合理確定不同地區城鎮居民生活用水量;可按照國際人均工業用水量標準和地區經驗值綜合確定人均工業用水量。 在不同發展階段、 經濟技術水平和生產生活方式等情景下, 設定生活和工業用水合理佔比, 綜合確定城鎮人均需水量。

 指南理解:根據上面的要求,首先要做的是拿到標準,找到各個地方的用水標準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標準(GB/T 50331-2002)。這個標準比較老,內容很少,具體而言就是將中國按省劃分各個的用水量。 第二步就是要找到人均工業用水,這個值可以從各個地方的工業用水量的變化來獲得,比如多年工業用水用最小二乘來算出,最簡單的方法就是人均生活用水乘以5大約就是人均工業用水。第三步是設定生活和工業用水合理佔比,這個值也無法考究,大約在1:5左右。

數據要求:需要研究區域的人均工業用水和人均生活用水信息。其中人均工業用水是必須的,人均生活用水可參考標準,在範圍內進行選擇。其他參數用戶輸入。

指標含義: 該指標的意義很難從這麼簡單的公式來進行計算。個人認爲人均需水量是指該區域因爲環境變化導則的缺水或者水資源過剩,可通過調整生活用水和工業用水的佔比來進行控制。也就是說如果城市缺水,那麼就降低工業用水(工業用水量比較大),反之可以提高工業用水來促進經濟。從這方面理解,該指標應該利用水資源容量來進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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