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標準庫模塊
import sys
...
sys.argv
...
sys.path
上述代碼等價於(但是一般不採用下面的寫法)
...from sys import argv,path
2.使用自定義的模塊
所以在使用函數的時候,可以將多個函數寫入一個模塊內,在外面的其他函數調用某個函數的時候,先import該模塊,然後module.func即可。
那麼和類的區別是什麼呢?在命令行裏怎麼用呢(主要是有輸入形參的那種我不太理解)?
後面再看。
像前面說的,還可以在調用函數或者變量之前,聲明從哪個模塊裏引入的,代碼如下:
from mymodule import sayhi, version
# Alternative:
# from mymodule import *
sayhi()
print 'Version', version
3.dir()函數
可以使用內建的dir函數來列出模塊定義的標識符。標識符有函數、類和變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