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關鍵字final、static使用總結


 

常看很多入門鳥們在final 和static運用上感到迷茫,現總結一下final和static的運用方法,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final
根據程序上下文環境,Java關鍵字final有“無法改變”或者“終態”的含義,它可以修飾非抽象類、非抽象類成員方法和變量。
final類不能被繼承,沒有子類,final類中的方法默認是final的。
final方法不能被子類的方法覆蓋,但可以被繼承。
final成員變量表示常量,只能被賦值一次,賦值後值不再改變。
final不能用於修飾構造方法。
注意:父類的private成員方法是不能被子類方法覆蓋的,因此private類型的方法默認是final類型的。
1、final類
final類不能被繼承,因此final類的成員方法沒有機會被覆蓋,默認都是final的。在設計類時候,如果這個類不需要有子類,類的實現細節不允許改變,並且確信這個類不會載被擴展,那麼就設計爲final類。 這種類通常我們稱爲完美類。
2、final方法
如果一個類不允許其子類覆蓋某個方法,則可以把這個方法聲明爲final方法。
使用final方法的原因有二:
第一、把方法鎖定,防止任何繼承類修改它的意義和實現。
第二、高效。編譯器在遇到調用final方法時候會轉入內嵌機制,大大提高執行效率。
例如:
public  class  Test1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
public  void  f1() {
System.out.println(" f1 ");
}
//無法被子類覆蓋的方法
public final void  f2() {
System.out.println("f2");
}
public void  f3() {
System.out.println("f3"); }
private void  f4() {
System.out.println(" f4 ");
}
}
public class Test2  extends  Test1 {
public void  f1(){
System.out.println( " Test1父類方法f1被覆蓋!" );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Test2 t = new Test2();
t.f1();
t.f2();
//調用從父類繼承過來的final方法
t.f3();
//調用從父類繼承過來的方法
//t.f4();
//調用失敗,無法從父類繼承獲得
}
}
 
3、final變量(常量)
用final修飾的成員變量表示常量,值一旦給定就無法改變!
final修飾的變量有三種:靜態變量、實例變量和局部變量,分別表示三種類型的常量。
一旦給final變量初值後,值就不能再改變了。
另外,final變量定義的時候,可以先聲明,而不給初值,這中變量也稱爲空白final,無論什麼情況,編譯器都確保空白final在使用之前必須被初 始化。但是,空白final在final關鍵字final的使用上提供了更大的靈活性,爲此,一個類中的final數據成員就可以實現依對象而有所不同, 卻有保持其恆定不變的特徵。

4、final參數
當函數參數爲final類型時,你可以讀取使用該參數,但是無法改變該參數的值。
public class
Test1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new Test1().f1(1); }
public void
f1( final int i)
{
//i++;    i是final類型的,值不允許改變的.
System.out.print(i);
}
}
 
二、static
static表示“全局”或者“靜態”的意思,用來修飾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也可以形成靜態static代塊,但是Java語言中沒有全局變量的概念。
被static修飾的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獨立於該類的任何對象。也就是說,它不依賴類特定的實例,被類的所有實例共享。只要這個類被加載,JVM 就能根據類名在運行時數據區的方法區內定找到他們。因此,static對象可以在它的任何對象創建之前訪問,無需引用任何對象。
用public修飾的static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本質是全局變量和全局方法,當聲明它類的對象時,不生成static變量的副本,而是類的所有實例共享同一個static變量。大家可以從內存開闢來理解,static定義變量在內存中開闢空間只有一個。所以所有針對這個變量的調用都引用的是同一個地址的值。
static變量前可以有private修飾,表示這個變量可以在類的靜態代碼塊中,或者類的其他靜態成員方法中使用(也可以在非靜態成員方法中使用 ),但是不能在其他類中通過類名來直接引用。實際上private是訪問權限限定,static表示不需要實例化就可以使用。
static修飾的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習慣上稱爲靜態變量和靜態方法,可以直接通過類名來訪問,訪問語法爲:
類名.靜態方法名(參數列表...)
類名.靜態變量名
用static修飾的代碼塊表示靜態代碼塊,當JVM加載類時,就會優先執行該代碼塊。
1、static變量
一種是被static修飾的變量,叫靜態變量或類變量;另一種是沒有被static修飾的變量,叫實例變量。
兩者的區別是:
對於靜態變量在內存中只有一個拷貝,JVM只爲靜態分配一次內存,在加載類的過程中完成靜態變量的內存分配,可用類名直接訪問(方便),當然也可以通過對象來訪問。
對於實例變量,每創建一個實例,就會爲實例變量分配一次內存,實例變量可以在內存中有多個拷貝,互不影響。
2、靜態方法
靜態方法可以直接通過類名調用,任何的實例也都可以調用,因此靜態方法中不能用this和super關鍵字,不能直接訪問所屬類的實例變量和實例方法,只能訪問所屬類的靜態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原因是實例是與實際的對象相關聯的。
因爲static方法獨立於任何實例,因此static方法必須被實現,而不能是抽象的abstract。
3、static代碼塊
static代碼塊也叫靜態代碼塊,是在類中獨立於類成員的static語句塊,可以有多個,位置可以隨便放,它不在任何的方法體內,JVM加載類時會執行這些靜態的代碼塊,如果static代碼塊有多個,JVM將按照它們在類中出現的先後順序依次執行它們,每個代碼塊只會被執行一次。
利用靜態代碼塊可以對一些static變量進行賦值,大家可以看看static的main方法,JVM在運行main方法的時候可以直接調用而不用創建實例。
4、static和final一塊用表示什麼
static final用來修飾成員變量和成員方法,可簡單理解爲“全局常量”!
對於變量,表示一旦給值就不可修改,並且通過類名可以訪問。
對於方法,表示不可覆蓋,並且可以通過類名直接訪問。
就這麼多,希望能給新手們些許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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