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例方法 | page 13 of 37 |
到目前爲止,我們所設計的方法的類型都屬於實例方法,因爲要通過類的實例來才能調用它們。正是這個原因,只要沒有同名衝突,一個實例方法就可以無需使用 this 限定符而直接引用實例變量,例如:
在這個例子中,不帶參數的 bark() 方法直接引用了實例變量 barkSound。然而,正如方法 setBark() 的定義暗示的那樣,我們也可以將 bark() 方法寫成下面這樣:
在這裏,bark() 方法中並沒有其他的名爲 barkSound 的變量, 因此,上面兩種實現方式是等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