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智慧城市建設現狀

  我國智慧城市的建設,得到國家和各級地方政府的支持,2017-2018年,國家頒發一系列政策鼓勵智慧交通、智慧醫療、雲計算、人工智能等領域的發展。如在2017年7月,國務院發佈了《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規劃》,《規劃》中指出面向2030年我國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的六個重點任務,即構建開放協同的人工智能科技創新體系、培育高端高效的智能經濟、建設安全便捷的智能社會、加強人工智能領域軍民融合、構建泛在安全高效的智能化基礎設施體系和前瞻佈局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科技項目。通過加快人工智能與經濟、社會、國防等方面的深度融合,爲智慧城市的建設打下夯實的基礎。

 5G將開啓萬物智聯新時代,物聯網、雲計算等技術性領域的快速發展,爲我國智慧城市建設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以雲計算爲例,關鍵技術已達到國際領先水準,能支持海量併發、混合雲、多雲管理等複雜應用場景需求。2014年,我國智慧城市的市場規模爲0.76萬億元,至2017年市場規模達6萬億,三年漲幅達689.47%。據中投預計,2018年我國智慧城市市場規模將達到7.9萬億元,未來五年(2018-2022)年均複合增長率約爲33.38%,2022年將達到25萬億元。

  看到這裏大家覺得智慧城市的春天來臨了,智慧城市的建設在國內外許多地區已經展開,並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國內的如智慧上海、智慧雙流;國外如新加坡的“智慧國計劃”、韓國的“U-City計劃”等。但是,智慧城市這塊“大蛋糕”雖然誘人,卻也不是輕易可以吃到的,例如四年前與國際品牌和地方政府合作的1.75億元智慧城市項目,卻面臨多方訴訟的窘境。

  在大單頻現的智慧城市領域,坑也同樣不少。中國自2013年掀起智慧城市建設熱潮以來,全國各地很多城市都對智慧城市進行了大大改造,“數字城市”、“無線城市”、“電子城市”、“信息化城市”、“智能城市”等概念層出不窮,給城市發展帶來極大改變,但從實際來看,其中也有許多不成熟的地方,甚至出現不少的爛尾工程,這對智慧城市長期目標的實現並非好現象。

  韓國自2002年起陸續投入400億美元(約合人民幣2517億元),計劃在仁川市鬆島地區建成世界首座“智慧城市”——鬆島新城,但這座城市至今未能完工,有媒體將之稱爲“另一座切爾諾貝利”。而未完工的原因竟然是因爲資金枯竭,無以爲繼。

  我國智慧城市建設中的問題,究竟什麼樣的城市才能被稱爲智慧城市?一個理想的智慧城市模型應該是什麼樣的?正如一千個人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智慧城市之於不同角色、不同立場,也會有不同的定義。

在此引用網絡上一段話,可能說的不是很透徹,希望可以給大家一些參考吧,從以下幾點說明問題

一是對智慧城市內涵、發展路徑等認識不統一。智慧城市的提出,是破解城市發展中的生態、民生等一系列問題的。有人誤把城市信息化或數字城市等同於智慧城市的全部,有人以爲智慧城市建設就是建設數據中心、寬帶網,缺乏對智慧城市目標、發展路徑和發展模式的考慮。人口膨脹、城市擴張、資源約束和環境污染等,對城市基礎設施造成日益增大的壓力,智慧城市建設應當破解這些難題,並將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放在重要位置。

二是信息孤島廣泛存在,互聯互通的難度不容小覷。跨部門、跨行業的數據信息共享成爲難題,有價值的公共信息資源和商業數據的開放程度較低。究其原因,由於收費政策的實施慣性,一些單位或部門把公共財政投入建成的數據庫作爲“搖錢樹”;政府部門有各自獨立的垂直信息系統,存在數據不統一、標準化程度不高、互聯互通程度不足;政府部門各自爲政,有部門甚至表示數據不能給其他部門使用。“三網融合”的提出不下十年,但迄今爲止,尚未融合,今年國辦發文在促進“三網融合”,可以印證信息互聯共享的難度。“信息孤島”問題的解決不會輕而易舉。

三是智慧城市建設出現過熱苗頭。建設智慧城市,要在摸清家底的前提下,制訂切實可行的計劃,循序漸進地加以推進。從實際情況看,我國信息化水平處於世界中下游;卻有50%的城市聲稱要建設智慧城市,顯示出過熱的苗頭。2014年8月,國家發改委等八部委聯合印發《關於促進智慧城市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走理性務實、健康有序的智慧城市發展之路;但文件沒有收到預期效果,背後的原因需要深入研究。

四是信息安全存在隱患。智慧城市建設離不開數據中心建設和開發利用,而我國信息安全保障尚不成熟、核心技術研發能力不足,涵蓋數據採集、加工、管理、分析和應用的全鏈條大數據產業和生態體系不健全;部分核心技術來自國外,一些城市規劃和工程由國外企業承擔;安全經驗的匱乏和安全系統的漏洞,也將增加智慧城市運行和管理的脆弱性,甚至對國家信息安全構成威脅。處理好信息安全與信息透明的關係,需要政府的智慧。

五是信息服務不夠。雖然互聯網企業推出了衆多的服務平臺,但政府引導不多;儘管住建部強調要因地制宜建設智慧城市,“一城一策”,而不能用一個統一的標準要求、評審、通過;但在實踐中,跟風、隨大流問題廣泛存在,除展示館外還沒有更多的用途,缺乏對信息的收集、處理、加工和相關服務;如果不重視信息系統建設的後續開發利用,會留下新的“爛尾工程”。因此,在智慧城市規劃、建設及相關政策的制定和實施中,應當更多地聽取當地政府、企業和百姓的意見,而不能任由技術導向。

六是建設資金不足。在我國城鎮化初期,各地主要依賴土地財政爲主的模式推進基礎設施建設;隨着經濟轉型和經濟下行壓力的加大,地方財政收入在下降。理論上,智慧城市的建設、運營和維護資金,可以採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但公共基礎設施,特別是公益性項目或能力建設項目,PPP模式並非最佳選擇,而需要創新融資模式,改善智慧城市建設中存在的“巧婦難爲無米之炊”的窘境。

七是法規不健全。智慧城市建設不僅是技術問題,更重要的是體制機制的革新和相應的法制建設的保障。現行體制機制障礙,既有橫向的也有縱向的,不僅需要城市自身革新,也需要破除行業和條塊管理部門藩籬。國內的已有實踐可以證明這一點。例如,雖然智慧銀川打破當地條塊阻隔、實現大部制式的信息共享和智慧管理,並取得初步成效,但涉及上層的條塊障礙,依然阻礙各種信息的傳導和辦事效率的提升。因此,破除體制藩籬,不僅需要相應的法律、標準作依據,更需要加大執法力度,改變信息壟斷、不透明、公共財政建設的信息成爲“組織”收費的資本等狀況,提高城市發展、運行、管理和服務的智能化水平。

在國家政策推動下,衆多互聯網企業、科技公司、金融公司也開始參與進來,併成爲推動智慧城市建設的主力軍。其中,阿里的殺手鐗是ET城市大腦,用人工智能技術優化城市的管理,從交通領域入手,深入城市規劃、醫療、治安等多方領域;騰訊的絕招是強化“連接”優勢,整合、開放人工智能、大數據、雲計算、LBS、支付基礎技術能力,賦能政務、醫療、旅遊、交通等諸多社會領域;華爲則聚焦ICT基礎設施,欲打造智慧城市“神經系統”。智慧城市千人千解,但都指向智慧城市的核心特徵——以人爲本。智慧城市不只是鋼筋水泥的堆砌,也不僅僅辦事櫃檯的線上化,更重要的是以人爲本,有情懷、有溫度地服務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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