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static 的各種數據類型 及在面向對象編程中的應用

一、

按存儲區域分,全局變量、靜態全局變量和靜態局部變量都存放在內存靜態存儲區域,局部變量存放在內存的棧區。 

1定義全局靜態變量的好處:


<1>不會被其他文件所訪問,修改

<2>其他文件中可以使用相同名字的變量,不會發生衝突。
 
2在局部變量之前加上關鍵字static,局部變量就被定義成爲一個局部靜態變量。
(1)和全局靜態變量一樣都在靜態存儲區域
(2)初始化:未經初始化的全局靜態變量和局部靜態bianlian會被程序自動初始化爲0(自動對象的值是任意的,除非他被顯示初始化)
注:當static用來修飾局部變量的時候,它就改變了局部變量的存儲位置,從原來的棧中存放改爲靜態存儲區。但是局部靜態變量在離開作用域之後,並沒有被銷燬,而是仍然駐留在內存當中,直到程序結束,只不過我們不能再對他進行訪問。 
3 靜態函數

  在函數的返回類型前加上關鍵字static,函數就被定義成爲靜態函數。

  函數的定義和聲明默認情況下是extern的,但靜態函數只是在聲明他的文件當中可見,不能被其
存儲說明符auto,register,extern,static,對應兩種存儲期:自動存儲期和靜態存儲期。 
auto和register對應自動存儲期。具有自動存儲期的變量在進入聲明該變量的程序塊時被建立,它在該程序塊活動時存在,退出該程序塊時撤銷。
關鍵字extern和static用來說明具有靜態存儲期的變量和函數。用static聲明的局部變量具有靜態
存儲持續期(static storage duration),或靜態範圍(static extent)。雖然他的值在函數調用之間保持有效,但是其名字的可視性仍限制在其局部域內。靜態局部對象在程序執行到該對象的聲明處時被首次初始化。(摘自《C++ Primer》 P337)
二 面向對象程序設計中的static

1. 靜態數據成員

   1) 內存中的位置:靜態存儲區

   2) 初始化和定義:

       <1> 靜態數據成員定義時要分配空間,所以不能在類聲明中定義。

       <2> 靜態數據成員在程序中只能提供一個定義,所以靜態數據成員的初始化不能在類的頭文
件中。

   3)  訪問:

       <1> 類對象名.靜態數據成員

       <2> 類類型名::靜態數據成員
 
   4) 說明:

       a.static數據成員和普通數據成員一樣遵public, protected, private 訪問規則。

       b.對於非靜態數據成員,每個類對象都有自己的拷貝。靜態數據成員被當作類的全局對象,
無論這個類的對象被定義了多少個,靜態數據成員在程序中也只有一份拷貝,由該類類型的所有對象共享訪問。 

   5) 同全局對象相比,使用靜態數據成員有兩個優勢:

       <1> 靜態數據成員沒有進入程序的全局名字空間,因此不存在與程序中其他全局名字衝突的
可能性。

       <2> 可以實現信息隱藏。靜態成員可以是private成員,而全局對象不能。

   6) 應用:

class Account {
    Account( double amount, const string &owner );
    String owner() { return _owner ;}
  private:
    static double _interestRate;
    double _amount;
    string _owner;
};
 
爲什把_interestRate聲明爲static,而_amount和_owner不呢?
這是因爲每個Account對應不同的主人,有不同數目的錢,而所有Account的利率卻是相同的。

因爲在整個程序中只有一個_interestRate數據成員,他被所有Account對象共享,所以把
_interestRate聲明爲靜態數據成員減少了每個Account所需的存儲空間。

_interestRate值可能變化,所以不能聲明爲const。因爲_interestRate是靜態的,所以它只需要
更新一次我們就可以保證每個Account對象都能訪問到更新後的值。要是每個類對象都維持自己的一個拷貝,那麼每個拷貝都必須更新,這將導致效率低下和更大的錯誤可能。

  
  7)靜態數據成員的“唯一性”本質(獨立於類的任何對象而存在的唯一實例),使他能夠以獨特
的方式被使用,這些方式對於非static數據成員來說是非法的。

     <1> 靜態數據成員的類型可以是其所屬類,而非static數據成員只能被聲明爲該類對象的指針
 
class Bar{
  public:
    //...
  private:
    static Bar mem1; //OK
    Bar *mem2;  //OK
    Bar mem3;  //錯誤
};
 
     <2> 靜態數據成員可以被作爲類成員函數的缺省實參,而非static數據成員不可以。例如:
 
extern int var;
class Foo {
  private:
    int var;
    static int stcvar;
  public:
    //錯誤:被解析爲非static的Foo:var
    //沒有相關的類對象
    int mem1( int = var );
    //OK:解析爲static的Foo:stcvar
    //無需相關的類對象
    int mem2( int = stcvar );
    //OK:int var 的全局實例
    int mem3( int = ::var );
};
 
  8) 類模板的靜態數據成員以後討論^-^
 
2. 靜態成員函數

  1) 聲明:在類的成員函數返回值之前加上關鍵字static,他就被聲明爲一個靜態成員函數。靜

  2) 定義:出現在類體外的函數定義不能指定關鍵字static。

  3) 作用:主要用於對靜態數據成員的操作

  4) 靜態成員函數與類相聯繫,不與類的對象相聯繫。

  5) 靜態成員函數不能訪問斐靜態數據成員。因爲非靜態數據成員屬於特定的類實例。

  6) 靜態成員函數沒有this指針,因此在靜態成員函數中隱式或顯示的引用這個指針都將導致編
態成員函數不能聲明爲const或volatile,這與非靜態成員函數不同。 譯時刻錯誤。試圖訪問隱式引用this指針的非靜態數據成員也會導致編譯時刻錯誤。

  7) 訪問:可以用成員訪問操作符(.)和箭頭(->)爲一個類對象或指向類對象的指針調用靜態成員
函數,也可以用限定修飾符名直接訪問或調用靜態成員函數,而無需聲明類對象或引用,例如:
他文件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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