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SE 學習筆記--Lesson 01

JAVA SE Lesson 1

 

1. 類是一種抽象的概念,對象是類的一種具體表示形式,是具

體的概念。先有類,然後由類來生成對象(Object)。對象又

叫做實例(Instance)。

2. 類由兩大部分構成:屬性以及方法。屬性一般用名詞來表示,

方法一般用動詞來表示。

3. 如果一個java源文件中定義了多個類,那麼這些類中最多隻

能有一個類是public的,換句話說,定義的多個類可以都不

public的。

4. Java中進行方法的參數傳遞時,無論傳遞的是原生數據類

型還是引用類型,參數傳遞方式統一是傳值(pass by value)。

Java中沒有傳引用(pass by reference)的概念。

5. 方法重載(Overload)。表示兩個或多個方法名字相同,但方

法參數不同。方法參數不同有兩層含義:1)參數個數不同。

2)參數類型不同。注意:方法的返回值對重載沒有任何影

響。

6. 構造方法重載:只需看參數即可。如果想在一個構造方法中

調用另外一個構造方法,那麼可以使用this()的方式調用,this()

括號中的參數表示目標構造方法的參數。this()必須要作爲構

造方法的第一條語句,換句話說,this()之前不能有任何可執

行的代碼。

7. 繼承(Inheritence):Java是單繼承的,意味着一個類只能從


另一個類繼承(被繼承的類叫做父類【基類,base class】,

承的類叫做子類),Java中的繼承使用extends關鍵字。

8. 當生成子類對象時,Java默認首先調用父類的不帶參數的構造

方法,然後執行該構造方法,生成父類的對象。接下來,再

去調用子類的構造方法,生成子類的對象。【要想生成子類的

對象,首先需要生成父類的對象,沒有父類對象就沒有子類

對象。比如說:沒有父親,就沒有孩子】。

9. super關鍵字:super表示對父類對象的引用。

10. 如果子類使用super()顯式調用父類的某個構造方法,那麼在

執行的時候就會尋找與super()所對應的構造方法而不會再去

尋找父類的不帶參數的構造方法。this一樣,super也必須

要作爲構造方法的第一條執行語句,前面不能有其他可執行

語句。

11. 關於繼承的3點:

a) 父類有的,子類也有

b) 父類沒有的,子類可以增加

c) 父類有的,子類可以改變

12. 關於繼承的注意事項

a) 構造方法不能被繼承

b) 方法和屬性可以被繼承

c) 子類的構造方法隱式地調用父類的不帶參數的構造方法

d) 當父類沒有不帶參數的構造方法時,子類需要使用super來顯


式地調用父類的構造方法,super指的是對父類的引用

e) super關鍵字必須是構造方法中的第一行語句。

 

13. 方法重寫(Override:又叫做覆寫,子類與父類的方法返回

類型一樣、方法名稱一樣,參數一樣,這樣我們說子類與父

類的方法構成了重寫關係。

14. 方法重寫與方法重載之間的關係:重載發生在同一個類內部

的兩個或多個方法。重寫發生在父類與子類之間。

15. 當兩個方法形成重寫關係時,可以在子類方法中通過

super.run()形式調用父類的run()方法,其中super.run()不必放

在第一行語句,因此此時父類對象已經構造完畢,先調用父

類的run()方法還是先調用子類的run()方法是根據程序的邏輯

決定的。

16. 在定義一個類的時候,如果沒有顯式指定該類的父類,那麼

該類就會繼承於java.lang.ObjectJDK提供的一個類,Object

類是Java中所有類的直接或間接父類)。

17. 多態(Polymorphism):我們說子類就是父類(玫瑰是花,男

人是人),因此多態的意思就是:父類型的引用可以指向子類

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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