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中的對象查找

摘要:本文作者爲大家介紹Javascript中的對象查找一些問題,希望有所幫助。

  近期羣裏常有人提一些簡單的問題,比如發一段代碼亂七八糟的代碼,然後說裏面某個變量是什麼,比如這裏就有個很好的例子:

function fn(arg) {
alert(
this.arg);
alert(
this);
}
fn(
123);
var o = { fn: fn };
o.fn(
123);

  然後就可能有這樣的問題:

爲什麼this.arg是undefined?爲什麼2次調用fn的this是不一樣的?

  爲此,我覺得自己作爲一個雖然不成熟的前端,對於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還是應該傳道授業解惑的。所以,這篇文章,計劃從非常膚淺的層面上,來解釋一下javascript中的對象查找是如何進行的。

  注意,本篇文章只是從表象上來介紹對象查找這一行爲的過程,文章中的觀點並不全正確,甚至存在着一些謬誤,但是這也是爲了讓初學者更好地理解對象查找這一過程。相信如果說得太過抽象、深入,反而會引起一些負面效果。如果有一天,你再回過來,發現這個文章說得並不那麼正確,那麼恭喜你,那個時候的你已經可以找到正確前進的道路,這篇中的錯誤也不會再對你有任何影響。

  對象的分類

  所謂對象查找,即在一段可執行代碼的作用域內,找到一個當前需要的對象。在javascript中,需要進行查找的對象大致可以分爲3種類型:

  • 變量查找,如foo++;,這裏就會去查找一個叫作foo的變量。
  • 屬性查找,如foo.bar++;,這裏會去查找foo這個變量下的一個叫作bar的屬性。
  • this查找,即針對this關鍵字的處理。

  區分這3種類型的對象查找是首先要完成的任務,你可以基於以下原則進行判斷:

  • 變量僅由變量名組成,即單獨的foo、bar等。
  • 屬性永遠由2種形式去訪問,即foo.barfoo['bar'],因此看到有“.”或“[]”即可當成是屬性查找。
  • this就不用說了,好好的關鍵字。

  看一下這段代碼:

var foo = this;
foo.bar();

  這2行的代碼就體現了3種對象查找,分別爲:

  1. 查找this對象,並賦值給foo變量。
  2. 查看foo變量。
  3. 查找foo變量下的bar屬性,並將之作爲一個函數進行調用。

  變量的查找

  當確定一個對象的查找爲變量查找後,可以按照變量查找的規則來查看。

  變量查找,即在作用域鏈上進行查找,作用域鏈是javascript非常著名的2條鏈之一,以下代碼體現一個標準的作用域鏈:

var foo = 1;
function a() {
var bar = 2;
function b() {
foo
= 3;
function c() {
alert(foo
+ ',' + bar); // 注意這一行
}
c();
}
b();
}
a();

  在c函數中,一共進行了2個變量的查找,分別爲foo和bar。

  變量的查找可以簡單地遵守“從下向上”的原則,即:

  1. 在函數c的範圍內查找foo和bar,顯然在c裏面並沒有foo和bar的聲明,查找失敗。
  2. 在包含c的函數,即函數b的範圍內查找foo和bar,可以看到b裏面只有對foo的賦值,並沒有聲明,查找失敗。
  3. 在包括b的函數,即函數a的範圍內查找foo和bar,可以找到bar的聲明,因此確定bar爲2。
  4. 由於a不被任何函數包含,那麼就在全局作用域內查找foo,發現有foo的聲明,因此確定foo的值爲1。但是由於在函數b中,對這個foo有賦值,所以foo的值被修改爲3。
  5. 完確定foo的值爲3,bar的值爲2,因此輸出"3,2"

  總結一下,變量的查找是延着作用域鏈進行的,作用域鏈可以簡單地看成函數間的包含關係,被包含的函數中不存在某個變量時,在包含他的函數中查找,直到全局作用域。

  屬性的查找

  當確定一個對象的查找爲屬性查找後,可以按照屬性查找的規則來查看。

  屬性查找,即在原型鏈上進行查找,原型鏈是javascript雙鏈的另一條,以下可以表示出一個原型鏈:

var a = function() {};
var b = function() {};
var c = function() {};
b.prototype
= new a();
c.prototype
= new b();
a.prototype.foo
= 1;
b.prototype.bar
= 2;
c.prototype.foo
= 3;
var o = new c();
alert(o.foo
+ ',' + o.bar); // 這一行進行查找

  屬性查找是一個不斷尋找prototype的過程,即:

  1. 查找c.prototype中,有沒有顯示定義foo和和bar,發現定義了foo,其值爲3。
  2. 發現c.prototype就是new b()得到的對象,那麼查找b.prototype中,有沒有顯示定義bar,發現定義了,其值爲2。
  3. 因此確定foo的值爲3,bar的值爲2,輸出"3,2"

  總結一下,屬性查找是延着原型鏈進行的,原型鏈的具體知識這裏不作詳細解釋,可以另找文章進行參考。所有的對象,其原型鏈最終會是Object.prototype

  this的查找

  this的查找是很多人迷茫的一點,也似乎有很多人抱有this不穩定這樣的看法,實在令人無語。this的查找可以說是3種對象查找中最爲簡單的,因爲其實this對象的確定根本沒有一個“查找”的過程。

  首先,this對象只會在一個函數中需要確定,如果是在全局域下,this永遠爲Global對象,在瀏覽器中通常就是window對象。而在javascript中,函數的調用一共有4種方式:

  Function Invocation Pattern

諸如`foo()`的調用形式被稱爲Function Invocation Pattern,是函數最直接的使用形式,注意這裏的foo是作爲單獨的變量出現,而不是屬性。

在這種模式下,foo函數體中的this永遠爲Global對象,在瀏覽器中就是window對象。

  Method Invocation Pattern

諸如`foo.bar()`的調用形式被稱爲Method Invocation Pattern,注意其特點是被調用的函數作爲一個對象的屬性出現,必然會有“.”或者“[]”這樣的關鍵符號。

在這種模式下,bar函數體中的this永遠爲“.”或“[”前的那個對象,如上例中就一定是foo對象。

  Constructor Pattern

`new foo()`這種形式的調用被稱爲Constructor Pattern,其關鍵字`new`就很能說明問題,非常容易識別。

在這種模式下,foo函數內部的this永遠是new foo()返回的對象。

  Apply Pattern

`foo.call(thisObject)`和`foo.apply(thisObject)`的形式被稱爲Apply Pattern,使用了內置的`call`和`apply`函數。

在這種模式下,`call`和`apply`的第一個參數就是foo函數體內的this,如果thisObject是`null`或`undefined`,那麼會變成Global對象。

  應用以上4種方式,確定一個函數是使用什麼樣的Pattern進行調用的,就能很容易確定this是什麼。

  另外,this是永遠不會延作用域鏈或原型鏈出現一個“查找”的過程的,只會在函數調用時就完全確認。

  總結

  對於一個對象的查找:

  1. 確定是變量查找、屬性查找還是this查找。
  2. 如果是變量查找,則延作用域鏈找,找不到就是ReferenceError。
  3. 如果是屬性查找,就延原型鏈找,找歪以就是undefined。
  4. 如果是this查找,去找調用函數的代碼,根據調用的形式來確定this是什麼。
  5. 注意把一次查找過程拆分開來,比如this.foo.bar.yahoo(),可以拆分成這樣的代碼,就能更清楚了:

    var o = this; // this查找
    var foo = o.this; // 屬性查找
    var bar = foo.bar; // 屬性查找
    bar.yahoo(); // 屬性查找,加Method Invocation Pattern

  最後,如果有一天你可以瞭解這些東西,這篇文章對你用戶也就不大了:

  • 爲什麼延作用域查找不到會有ReferenceError。
  • 其實變量也是屬性,一個特殊對象的屬性。
  • this也許不是Global,也許會是undefi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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