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計模式的分類
總體來說設計模式可以分爲三大類:
- 創建型模式:
- 工廠方法模式;
- 抽象工廠模式;
- 單例模式;
- 建造者模式;
- 原型模式;
- 結構型模式:
- 適配器模式;
- 裝飾器模式;
- 代理模式;
- 外觀模式;
- 橋接模式;
- 組合模式;
- 享元模式;
- 行爲型模式:
- 策略模式;
- 模板方法模式;
- 觀察者模式;
- 迭代子模式;
- 責任鏈模式;
- 命令模式;
- 備忘錄模式;
- 狀態模式;
- 訪問者模式;
- 中介者模式;
- 解釋器模式;
各種模式的關係可以用下圖來進行表示:
二、設計模式的六大原則
總原則:開閉原則
開閉原則就是說對擴展開放,對修改關閉。在程序需要進行拓展的時候,不能去修改原有的代碼,而是要擴展原有代碼,實現一個熱插拔的效果。所以一句話概括就是:爲了使程序的擴展性好,易於維護和升級。想要達到這樣的效果,我們需要使用接口和抽象類等,後面的具體設計中我們會提到這點。
1、單一職責原則
不要存在多於一個導致類變更的原因,也就是說每個類應該實現單一的職責,如若不然,就應該把類拆分。
2、裏式替換原則
里氏代換原則(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面向對象設計的基本原則之一。 里氏代換原則中說,任何基類可以出現的地方,子類一定可以出現。 LSP是繼承複用的基石,只有當衍生類可以替換掉基類,軟件單位的功能不受到影響時,基類才能真正被複用,而衍生類也能夠在基類的基礎上增加新的行爲。里氏代換原則是對“開-閉”原則的補充。實現“開-閉”原則的關鍵步驟就是抽象化。而基類與子類的繼承關係就是抽象化的具體實現,所以里氏代換原則是對實現抽象化的具體步驟的規範。
—— 百度百科
歷史替換原則中,子類對父類的方法儘量不要重寫和重載。因爲父類代表了定義好的結構,通過這個規範的接口與外界交互,子類不應該隨便破壞它。
3、依賴倒轉原則(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這個是開閉原則的基礎,具體內容:面向接口編程,依賴於抽象而不依賴於具體。寫代碼時用到具體類時,不與具體類交互,而與具體類的上層接口交互。
4、接口隔離原則(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這個原則的意思是:每個接口中不存在子類用不到卻必須實現的方法,如果不然,就要將接口拆分。使用多個隔離的接口,比使用單個接口(多個接口方法集合到一個的接口)要好。
5、迪米特法則(最少知道原則)(Demeter Principle)
就是說:一個類對自己依賴的類知道的越少越好。也就是說無論被依賴的類多麼複雜,都應該將邏輯封裝在方法的內部,通過public方法提供給外部。這樣當被依賴的類變化時,才能最小的影響該類。
最少知道原則的另一個表達方式是:只與直接的朋友通信。類之間只要有耦合關係,就叫朋友關係。耦合分爲依賴、關聯、聚合、組合等。我們稱出現爲成員變量、方法參數、方法返回值中的類爲直接朋友。局部變量、臨時變量則不是直接的朋友。我們要求陌生的類不要作爲局部變量出現在類中。
6、合成複用原則(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原則是儘量首先使用合成/聚合的方式,而不是使用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