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框架中儘量使用返回值的方法傳遞結果

在框架裏面有時候會有這樣的情況發生.
Class a{
  object o;
 public void function1(Object a)...
 public void function2(Object b)...
}
框架需要對O調用function1(o),function2(o)來修改o中的對象中的內容.
但如果是我們在function1(o)中新生成一個對象的話,然後將對象傳遞給o, o=new Object();在外部調用完函數後,得到的依然是沒有改變的對象o.
因此建議一般來說應該 對於o,使用返回值的方法返回對象,而不是通過修改傳入參數對象的方法.
變爲 public object function(Object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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