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類中,用static聲明的成員變量爲靜態成員變量,或者叫做:類屬性,類變量
*他爲該類的公用變量,屬於類,被該類的所有實例共享,在類被載入時被顯示初始化。
*對於該類的所有對象來說,static成員變量只有一份。被該類的所有對象共享。
*可以使用“對象,類屬性”來調用。不過,一般都是“類名.類屬性”。
*static變量置於方法區中
2.用static聲明的方法爲靜態方法
*不要對象,就可以調用(類名.方法名)
*在調用該方法時,不會將對象的引用傳遞給他,所以在static方法中不可以訪問非static的成 員。
3.類中的成員變量從屬於對象,有了對象纔會有成員變量,而static變量和方法是從屬於類的。
4.類只可以使用類的,但是對象可以使用對象和類的方法和變量。
5.static只可以調用static的變量和方法而非static既可以調用static的變量和方法也可以調用非static的變量和方法。